校教务〔2025〕196号
各二级学院:
为了深入贯彻《湖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人工智能+”行动的实施方案》(湘政发〔2025〕7号)和《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教办〔2025〕3号)精神,推动学校教育数字化转型与创新发展,充分展示我校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的创新融合,现面向全校开展教学智能体工具及应用案例的征集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的内容为教学智能体工具及应用场景案例。
(一)教学智能体工具
教学智能体工具指已投入使用且具备自主研发特征的各类教学智能体工具。工具要有明确应用载体,能够通过互联网链接访问应用或提供全部源代码可供安装。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知识型智能体:聚焦学科知识图谱构建、知识库管理与智能检索的工具(如专业知识问答系统)。
---交互型智能体:基于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实现教学互动的工具(如智能答疑机器人、虚拟助教)。
---任务型智能体:支持教学流程自动化的工具(如智能作业批改、考试命题系统)。
---工具型智能体:提供专项教学功能的应用型工具(如实验模拟平台、智能教学设计助手)。
推荐的教学智能体工具,应提供可公开访问的测试账号,明确标注智能体的原创主体(如研发团队、学院名称等),并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专利证书等)或研发过程佐证文件(含技术路线图、代码提交记录等)。
(二)应用场景案例
应用场景案例指针对教育教学中难点、痛点问题采用一种或多种教学智能体开展教学并取得良好成效的应用案例,覆盖教-学-评-管一个或多个环节。
推荐的应用案例,须提供演示账号,以描述应用成效为主,重点描述采用的智能体类型(知识型/交互型/任务型/工具型)及权限属性,具体应用环节(如课程设计、课堂互动、作业批改等)与实施路径,量化成效数据(如学生满意度提升率、教学效率提升比例等)及示范价值等。
二、工作要求
1、入选应用案例集的案例可以优先推荐参评上级的智慧课程或AI案例的遴选;
2、鼓励优先利用智慧树或学堂在线的AI教学大模型,以便于惠及本校学生;
3、已经立项建设的20门校级智慧课程必须申报。
三、材料提交
请按要求填写《湖南工学院教学智能体工具及应用案例申报书》(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应重点突出应用的实践成果、创新点及示范价值等,可包含相关视频、图片、数据、获奖证明等。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3月12日前将申报书及佐证材料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邮箱jyjg@hnit.edu.cn,电子档材料以“湖南工学院教学智能体工具及应用案例申报+二级学院名称”命名。纸质版申报书、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由二级学院汇总后提交至教学大楼807室。
联系人:陈晓亮(65420);王颖(66621)。
教务处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