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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运行】关于报送2025-2026-1学期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7日 点击:

校教务〔2025〕190号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5-2026-1学期教学工作量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2025-2026-1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社团指导工作量等。

二、报送要求

1.教师本人认真阅读《湖南工学院课程教学任务安排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如实准确填写并打印《教师教学工作量申报表》(见附件2)《工作量汇总表》(附件3)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并汇总后上报到本院(部)。

2.各教学单位整理本部门《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申报表》(附件2),并填写打印本部门《工作量汇总表》(附件3)经本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12月1日下班前报送纸质版到教务处810办公室,《教师教学工作量申报表》《教师工作量汇总表》(备注好单位电子版发送到191089460@qq.com邮箱,联系人:樊凌衡,电话:65181。

三、其他要求

1.《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申报表》中姓名和工号务必填写准确,课程学时和上课人数须严格按照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数据如实填写,学生人数系数最高不超过2。

2.两名及以上教师共同承担同一个教学班级同一门课教学任务的,需提供课时分配表。

3.对体育专项训练、健康体质测试、实习实训类课程、社团指导、劳动教育工作量报送,除教师本人填写表格之外,还需以教研室为单位填写指导老师指导课时分配表,由院(部)汇总。

4.重修课程教学工作量在申报表中一起填表报送。

5.同一老师承担多开课单位课程教学任务(含课堂教学和现场教学)将工作量表提交至自己所在单位汇总,不得多头申报。

6.本学期混合式教学采用如下计算方法:线下部分按照同类课程计算办法计算,计划内课时线上部分按照线上课学时*0.5的办法计算,计划外课时线上部分则不再计算工作量。

7.教师教学工作量数据填报涉及教师的切身利益,教师须认真填报,不得虚报、错报和漏报,各院(部)须认真审核,对故意虚报的情况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教务处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