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教务处欢迎您!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教学运行】关于报送2024-2025-2学期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7日 点击:

校教务〔2025〕129号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4-2025-2学期教学工作量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2024-2025-2学期开设的各类课程(含各类实习、毕业设计(论文)。

二、报送要求

1.教师本人认真阅读《湖南工学院课程教学任务安排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如实准确填写并打印《教师教学工作量申报表》(见附件2)《工作量汇总表》(附件3)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并汇总后上报到本院(部)。

2.各二级教学单位整理本部门《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申报表》(附件2)《2025届毕业生毕业相关工作工作量一览表》(附件4),并填写打印本部门《工作量汇总表》(附件3)经本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9月10日下班前报送纸质版到教务处810办公室,《教师工作量汇总表》(备注好单位电子版发送到191089460@qq.com邮箱,联系人:樊凌衡,电话:65181。

三、其他要求

1.《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申报表》中姓名和工号务必填写准确,课程学时和上课人数须严格按照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数据如实填写,学生人数系数最高不超过2。

2.两名及以上教师共同承担同一个教学班级同一门课教学任务的,需提供课时分配表。

3.混合式课程线下部分按照同类课程计算办法计算,线上部分按照线上课学时*0.5的办法计算。开展混合式课程教学的老师在申报工作量时需同时提交一份课程教学进度计划。

4.对体育专项训练、健康体质测试、实习实训类课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报送,除教师本人填写表格之外,还需以教研室为单位填写指导老师指导课时分配表,由院(部)汇总。根据《湖南工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修订)》,外聘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实行包干制,外聘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只需要报送指导学生数,不需要具体工作量。

5.重修课程教学工作量在申报表中一起填表报送。

6.同一老师承担多开课单位课程教学任务(含课堂教学和现场教学)将工作量表提交至自己所在单位汇总,不得多头申报。

7.教师教学工作量数据填报涉及教师的切身利益,教师须认真填报,不得虚报、错报和漏报,各院(部)须认真审核,对故意虚报的情况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教务处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