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校级“卓越计划”专业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是我国高等工程教育主动服务新时期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我校通过国家“卓越计划”的实施,逐层推进,逐步扩大计划的辐射范围,创新工程人才培养机制,推动工程教育的整体改革。根据《湖南工学院校务会纪要》(校务会纪〔2014〕10号),参照国家“卓越计划”,依托有关行业企业,从2014级学生开始启动校级“卓越计划”。
一、申报条件与支持力度
1、条件:该专业的培养方向有鲜明的行业背景,已建立稳定的校外培养基地。具体标准如下:
(1)企业实力雄厚,行业内具影响力;
(2)能长期的免费或少量收费为学生老师提供食宿;
(3)有健全的员工培训设施与机制;
(4)为学生买意外伤害保险。
2、在校内、企业及行业内拥有一支德才兼备、甘于奉献、机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
3、支持力度:按照教育部立项批准的卓越专业给与保障支持。
二、申报材料
1、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案;
2、校企合作框架协议;
3、申报表。
三、时间安排
教务处“卓越办”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16日(星期五),联系人:颜军(66630)。
教务处“卓越工程师计划办公室”
2015年1月5日
附件:湖南工学院“卓越工程师计划”立项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