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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校内)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9日 点击:

湖南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湖工教〔201317

 

为了进一步落实党和国家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的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贯彻《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和《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遵照湖南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亟需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落到实处,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针对性,把我校学生培养成重基础、重技术、重能力、高素质“三重一高”应用型人才,特制定湖南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改革实施方案。

一、课程名称

从思想政治理论课五门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形势与政策》)现有总学时中拿出30%学时,整合成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采取“单独设立、独立运行、独立考核”方式,为公共必修课。

二、课程设置

改革后,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为:

课程名称

课程

编号

考核

方式

学分

总学时

理论
学时

实践学时

开课学期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

B0191014

考查

5

80

 

80

1-4学期开设,按每行政班20学时/学期安排教学任务。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B0110054

考查

2

32

32

 

34学期交叉均匀开课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B0100814

考试

4

64

64

 

12学期交叉均匀开课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B0110034

考查

2

32

32

 

12学期交叉均匀开课

中国近现代史

纲要

B0110064

考查

1.5

24

24

 

34学期交叉均匀开课

形势与政策

B0110074

考查

1

16

16

 

1-4学期

 

注: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拿出16学时、《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拿出32学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拿出16学时、《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拿出8学时、《形势与政策》拿出8学时”整合成为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课程。

三、学时学分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课程集中设置5个总学分(每1学分按16学时计算),总学时为80学时,1-4学期开设,每学期20学时。学生须按照该《方案》的要求通过实践教学考核,获得5个学分。

四、组织实施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在主管教学工作校领导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教学安排、协调,教评处负责教学督查、监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下简称思政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各二级学院(部)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协助思想政治理论课(下简称思政课)实践教学工作。

五、教学内容与形式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课程教学内容由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两部分构成。实践教学采用“两嵌入”教学模式,即嵌入专业实践教学活动、嵌入素质与能力拓展活动。校内实践教学围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通过“阅读实践、影视教育、演讲辩论、时政热评、主题活动”等主要形式嵌入素质与能力拓展活动,成果以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体现;校外实践教学围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通过“社会调查、参观考察、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主要形式嵌入专业实践教学活动,以走进生产企业、机关社区、农村等开展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查为主,成果为社会调查报告。不同学期,思政部可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变化,灵活调整实践教学活动的内容、形式。

六、实施方式

思政部每学期根据各二级学院(部)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课程的行政班级数,将思政课专兼职教师分配至各二级学院(部),做好各二级学院(部)理论学习的宣讲与辅导、形势与政策宣教等工作,同时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工作。各二级学院(部)须大力支持思政课专兼职教师参加活动、开展工作。

实践教学可采取团队、小组和个人三种形式进行,以团队和小组为主。团队810人,小组37人。

(一)校内实践

学生参加班级以上(含班级)的素质与能力拓展活动,思政课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指导并评定学生所撰写的心得、体会成绩。

(二)校外实践

1.学生参加专业实践教学活动,思政课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参与并指导学生对生产企业、机关社区、农村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并评定学生所撰写的调查报告成绩。

2.思政课实践教学指导教师选取社会实践基地、教学联系点等实践场所,组织学生走出校门进行实地参观考察、调查研究,并评定学生所撰写的调查报告成绩。

七、课程考核和成绩评定

(一)课程考核:以每学期为一考核,两学年四个学期,每名学生须参加班级以上(含班级)的素质与能力拓展活动和专业实践教学活动,并撰写提交四篇心得体会和两篇社会调查报告,即:在一年级的第一学期和二年级的第二学期,每学期必须撰写并提交各两篇心得、体会;在一年级的第二学期和二年级的第一学期,每学期须撰写并提交各一篇社会调查报告。心得、体会600-800字 ,调查报告2000字以上,中性水笔、蓝黑或黑色钢笔手写稿,字迹清晰,所选纸张以A4纸大小为宜。

(二)成绩评定:《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每个学期的成绩评定采用100分制,教师对每学期学生提交的心得、体会和调查报告进行评阅并分别评定成绩,两学年共计六份成绩,总成绩由校内实践成绩(对心得、体会的评定成绩)和校外实践成绩(对调查报告的评定成绩)两部分构成,校内实践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校外实践成绩占总成绩的60%,计算公式为:(四篇心得、体会成绩的平均分×40%+(两篇调查报告成绩平均分×60%),总成绩在第二学年的第二学期期末评定。总成绩的分数对应五个等级: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与不及格(60分以下)五级,最终以等级制提交成绩管理系统。

八、教学任务下达与分配

1.《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任务下达以行政班为单位,分四个学期下达,每学期20学时。

2.思政部根据下达的实践教学任务,打破思政课专兼职教师“谁上哪些班级的理论课,谁就上哪些班级的实践课”这一常规,集中管理,统一分配,各教研室具体安排。

3.思政课专兼职教师实际能承担实践课时不能超过该教师所任教理论课课时(含系数)的80%。思政课专职教师必须在完成基本理论课时的同时,完成基本的实践课时量。思政课专职教师每年度完成的基本理论课时,不少于学校最高限额课时的25%(含系数的200课时);每年度完成的基本实践课时,不少于学校最高限额课时的15%120课时)。

九、指导教师工作要求

为做好思政课实践教学工作,思政课教师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参与到实践教学中去。

(一)实践教学前期准备工作要求

1.教师掌握并及时提供校内素质与能力拓展活动信息,组织并指导学生参加;

2.教师及时了解各二级学院(部)专业实践教学活动动态,结合专业实践教学活动,布置社会调查题目;

3.教师根据思政部公布的社会调研参考选题目录,指导学生拟定社会调研题目,并将学生分组及学生选题等相关材料提交教研室。

(二)实践教学实施过程工作要求

1.指导学生设计好素质与能力拓展活动计划、调查方案,并提交相关材料;

2.加强与学生的联系、交流,及时为素质与能力拓展活动、社会调查活动提供咨询、指导和帮助,并提交相关材料;

3.从社会调查报告撰写格式、要求、内容等方面指导学生撰写规范的社会调查报告。

(三)实践教学结果的工作要求

1.评阅学生心得、体会、调查报告,组织学生进行总结交流并讲评;

2.对实践教学进行质量分析,撰写实践教学总结报告;

3.对实践教学材料进行整理归档,主要是对学生心得、体会、调查报告、图片、实践教学学生成绩、质量分析等归档。

十、教学工作考核

考核工作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实践教学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工作小组由教务处、教评处、思政部组成,思政部主任任组长,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思政部。

1.分配至各二级学院(部)的思政课专兼职教师,参与专业实践教学活动,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情况由各二级学院(部)核实,由考核工作小组进行考核,并填写《湖南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与专业实践教学活动考核表》(见附件1)。

2.思政课专兼职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班级以上(含班级)的素质与能力拓展活动,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情况由活动主办方核实,由考核工作小组进行考核,并填写《湖南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与素质与能力拓展活动考核表》(见附件2)。

3.思政课实践教学指导教师评阅心得、体会、调查报告等工作的完成情况由各教研室核实,由考核工作小组进行考核,并填写《湖南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实践教学评阅任务考核表》(见附件3)。

十一、教学工作量计算

1.在一年级第一学期,教师必须组织、参与或指导了其所任教的实践课行政班级的学生参加班级以上(含班级)的素质与能力拓展活动一次,每行政班一次计6课时;必须参与或指导并评定了其所任教实践课一个行政班级的所有学生心得、体会(2/生)的成绩,计14课时;每一学期每个行政班的实践课最高限额为20课时。

2.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教师必须组织、参与或指导了其所任教的实践课行政班级的学生参加班级以上(含班级)的素质与能力拓展活动一次,每行政班一次计6课时;必须参与专业实践教学活动,指导并评定了其所任教实践课一个行政班级的所有学生社会调查报告(1/生)的成绩,计14课时;或参与思政部组织的学生进行实地参观考察、调研,指导并评定了其所任教实践课一个行政班级的所有学生社会调查报告(1/生)的成绩,计14课时;每一学期每个行政班的实践课最高限额为20课时。

3.在二年级第一学期,教师的实践教学工作要求及工作量计算同一年级第二学期;在二年级第二学期,教师的实践教学工作要求及工作量计算同一年级第一学期。

十二、总结评价

实践教学结束之后,在指导教师自我教学评价的基础上,由思政部组织召开全校实践教学总结交流会或报告会(学生谈收获、体会等)或实践教学成果汇报会,对实践活动成果进行评比,对在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的团队和个人进行表彰,授予社会实践先进团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社会实践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并适当进行物质奖励;组织学生通过展板、出版优秀调研报告、向省级以上期刊推荐发表等形式展示实践教学成果。

十三、《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自2013级学生开始实施,有关内容由湖南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湖南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与专业实践教学活动考核表

      2.湖南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与素质与能力拓展活动考核表

      3.湖南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实践教学评阅任务考核表

 

 

 

 

 

 

 

 

 

 

 

 

附件1

湖南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与专业实践教学活动考核表

 

活动名称

 

学生班级

 

教师姓名

 

活动次数

 

活动地点

 

活动时间

 

指导教师参与活动概要:

 

 

 

 

 

二级学院(部)核实意见:

 

 

                     

                       

                            院(部)负责人(签字):          

                                          (盖章)            

思政课实践教学考核工作小组意见:

 

 

 

 

         组长(签字):             

        (盖章)           

 

附件2

湖南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与素质与能力拓展活动考核表

 

活动名称

 

学生班级

 

学生姓名

 

教师姓名

 

活动次数

 

活动地点

 

活动时间

 

指导教师参与活动概要:

 

活动主办方核实意见:

 

 

 

 

         活动主办方负责人(签字):          

                                               (盖章)            

思政课实践教学考核工作小组意见:

 

 

 

 

 

       组长(签字):               

      (盖章)             

附件3

湖南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实践教学评阅任务考核表

 

教师姓名

 

学生班级

 

 

评阅心得、体会

 

评阅调查报告

 

评阅时间

 

指导教师评阅心得、体会情况:

 

指导教师评阅调查报告情况:

 

 

教研室核实意见:

 

 

 

 

       教研室主任(签字):               

  (盖章)                 

思政课实践教学考核工作小组意见:

 

 

 

 

         组长(签字):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