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教务处欢迎您!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信息下载 > 教学制度 > 正文
湖南工学院网络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校内)
发布日期:2015年10月08日 点击:





湖南工学院网络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湖工教〔201538号)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大教学信息化建设力度,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学院网络信息资源优势,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不断提高学院的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网络课程是指将教学中的教材、教案、教学参考资料、教学过程及学习方式、作业及考试(考核)题库、实习、实验等通过计算机模拟的方式形成教学课件或网络课程库。它是教学信息化的过程,是在先进的教育思想、教学理论与学习理论指导下的基于Web的课程,是传统课程的延伸,其学习过程具有交互性、共享性、开放性、协作性和自主性等基本特征。

第二条 网络课程建设是学院教学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院改革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模式的重要着力点。学院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教学部)应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这项工作。

 

第二章 网络课程建设项目内容

 

第三条 网络课程建设项目内容应包括以下组成部分:课程介绍、教师介绍、学习方法、指定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有实验要求的课程)、考核办法、参考文献、授课实况。

第四条 网络课程设计规范要求按照《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建设技术规范》、《教育资源建设技术规范》和《湖南工学院网络课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附件一)等文件规定的相关技术和教育规范标准执行。网络课程建设的详细要求如下:

1.课程介绍:要求对本课程做详细介绍,提供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特点和学习方式等基本信息。

2.教师介绍:要求对本课程主讲教师做详细介绍,内容包括教师的基本简历、获得的职业荣誉、头衔、职称、研究方向、研究特色、教学成果、教学特色等。

3.学习方法:要求对本课程做详细的学习方法介绍,包括本课程学习要求、学习难点、学习重(特)点,并对如何学习本课程给出指导性意见。

4.指定教材:要求有配套的网络电子教材或者指定教材书目,包括书名、作者、出版社、出版日期等内容。

5.教学大纲:以培养能力为主线,以知识点为单位的学习要求和学习重点、难点。

6.教学进度计划:以时间为单位的学习进度。

7.授课教案:要求以每个知识点或专题为单位,编写较详细的教学方案。

8.习题:习题分为作业习题、讨论习题以及思考题。作业习题、讨论习题要求以章或者以周为单位配套,每章(周)应配套一套作业习题、一套讨论习题。思考题要求以知识点为单位配套,每个知识点至少布置一道思考题。

9.实验指导:对于有实验要求的课程,应以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为基础,为每一个实验配套相应的实验指导。

10.考核办法:每门课程应有相应的考核办法,并逐步实现网上考试。考核采取阶段测试、期末考试、课程论文等方式进行。阶段测试:数量在23套之间;期末考试:两套试卷与相应的标准答案与评分办法(测试题在考试时间上网);课程论文:题目数套以及相应的评分标准。

11.参考文献:以章为单位配套相应的参考文献目录以及相关网站,每章应配套不少于5篇文章的目录或者相关的网站,课程参考书籍不少于五本。

12.授课实况:要求(对)以每个知识点为单位的课程进行全程授课录像,录像应与课件同步。

 

第三章 网络课程开设与运行管理

 

第五条 凡我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都可以分批、分级、分层次进行网络课程建设、开发和引进优秀网络课程资源。网络课程的建设以公共课与基础课为重点。

第六条 网络课程的开设。拟开设网络课程教学的教师及课程,由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部)负责评审,二级学院(教学部)汇总后于每年4月和11月向教务处提交申请表,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统一评审,提交分管教学院领导批准后公布。

第七条 凡引进和自主开发的网络课程,经教务处评审认定后,可在学院课程中心平台发布。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可根据本科人才培养的课程设置情况,利用已经发布于学院课程中心平台的网络课程进行网络教学。

第八条 构建学院网络课程建设组织网络,明确职责,全面推进网络课程建设。网络课程建设由学院、二级学院(教学部)分级组织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1.学院成立以分管教院领导为组长的网络课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以下简称教评中心)教评中心、人事处、网络信息中心等。

2.教务处、教评中心负责组织全院网络课程建设与验收工作。

3.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网络课程建设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负责学院网络教学平台的运行和维护,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网络教学平台使用培训与应用交流活动,为教师建设网络课程和使用网络课程辅助教学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4.二级学院(教学部)分管教学领导为单位网络课程建设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网络课程的评审、质量监控和日常管理工作。

5.课程负责人负责课程建设与运行的具体工作。

 

第四章 网络课程的评估验收

 

第九条 学院每年开展网络课程验收工作。

1.二级学院(教学部)提出验收申请并依据《湖南工学院网络课程验收标准(试行)》(附件2)进行自查。申请验收的课程必须经历过一轮教学实践(含提出申请学期开设的课程);

2.教务处、教评中心组织专家根据《湖南工学院网络课程验收标准(试行)》对网络申请课程建设情况进行验收;

3.学院发文公布验收结果。

首次验收未通过者,1年内可申请再次验收1次,仍达不到网络教学课程标准,视作未通过验收。在建设期内未按时完成建设者,经申请原则上最多可延长1年,延长期内仍不申请验收,按未通过验收处理。未通过验收者,负责人连续3年不得申报校级及以上网络课程建设项目。

 

第五章 经费资助及成果应用

 

第十条 学院以立项资助的方式推进网络课程建设工作。对学院立项的网络课程,学院资助建设经费。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按《湖南工学院教学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对学院立项建设的“双语”教学课程以及其他已获立项资助的网络课程,不再另外安排经费资助。

第十一条 网络课程经费主要用于制作多媒体课件、课程网上资源维护升级、购置参考文献、为学生提供参考资料等。

第十二条 学院对于开设网络课程的教师在提职晋升、考核评优、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推荐省级及以上课程建设项目时予以优先考虑。

 

 

第六章 网络课程版权及管理

 

第十三条 学院组织引进或资助开发的网络课程,版权归学院所有,全院共享,由教务处负责发布及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四条 由教师个人制作开发(并在学院使用)的网络课程,著作权归教师个人所有,版权归学院所有,但主讲教师须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十五条 教务处定期公布二级学院(教学部)网络课程教学资源更新和网络课程利用率等数据。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湖南工学院网络课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

      2.湖南工学院网络课程验收标准(试行)

 

 

 

 

 

 

 

 

 

 

 

附件1

湖南工学院网络课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

一般情况下,教师提供的非视频资料应该是数字化的,其格式可以是下列四种之一:①MS Word文档;②MS PowerPoint文档;③Adobe PDF文档;④HTML文档。视频资料格式可以是五种之一:①AVI;②MPG;③ASF;④WMV;⑤RM

具体要求如下:

一、文本素材

1.汉字必须采用GB码统一编码和存储;

2.英文字母和符号必须使用ASCII编码和存储;

3.存储格式为DOC格式。

二、图形/图像素材

1.彩色图像的颜色数一般不低于256色;

2.灰度图像的灰度级一般不低于128级;

3.扫描图像的扫描分辨率不低于72dpi

4.图形/图像存储格式为JPG

三、音频素材

1.数字化音频的采样频率不低于11 KHZ

2.量化位数大于8位;

3.声道数一般采用双声道;

4.存储格式为MP3或流式音频格式。

四、视频素材

1.存储格式为MPEG格式或流式媒体格式;

2.彩色视频素材颜色数一般不低于256色;

3.黑白视频素材灰度级一般不低于128级;

4.视频类素材中的音频与视频图像有良好的同步;

5.视频采样基准频率不低于13.5MHz

五、动画素材

存储格式为GIF格式、Flash动画格式、AVI动画格式、FLIFLC动画格式或QuickTime动画格式。

六、试卷

1.文本试卷使用DOC格式保存;其余不限。

2.试卷应具有较高的信度、较好的效度、平均难度适当。

七、课件

1.网络版课件必须能在IE浏览器中运行;

2.单机版课件必须能够在WindowsXP 或更高版本中运行:

3.课件中的有关媒体素材,必须符合媒体素材的技术要求;

4.课件要具有完整的文档资料,包括安装程序、教学使用说明、操作手册等。

八、教学案例

1.教学案例采用HTMLWord文档存储;

2.教学案例中的有关媒体素材,必须符合媒体素材的技术要求。

九、文献资料

1.符合文本素材的技术要求;

2.政策、法规文件必须是由国家机构正式发布的文件;

3.文献资料要具有实际的参考价值。

十、常见问题解答

1.问题解答中的有关媒体素材,必须符合媒体素材的技术要求;

2.问题具有典型性和普遍性;

3.问题具有实际参考价值;

4.应包括问题正文、问题解答、参考资料和关键词等内容。

十一、资源目录索引

1.符合文本素材的技术要求:

2.被索引的资源具有确实的来源。

为便于管理和应用,请把所有文件用光盘刻录存储。并按照图片文件、文本文件、其它格式文件三大类建立光盘内各建设细目的目录结构。请把每个教学课件(含POWERPOINT文件)单独刻录光盘,保证运行。

 

 

 

 

 

 

 

附件2

湖南工学院网络课程验收标准(试行)

一级指标

具体考察点

评估标准

属性

分值

得分

1.

教学队伍

1.1

课程团队建设

课程除了课程主持人以外,还有其他1个以上的老师共同组成教学团队建设课程。

可选

2

 

2.

教学内容

2.1

网站内容的完整性

2.1.1 教师介绍

对本课程主持人和主讲教师做详细介绍,包括基本简历、研究方向、教学研究项目与教学成果及获奖、教学特色、科学研究项目与论文及获奖情况等。

必需

5

 

2.1.2 课程介绍

对本课程做详细介绍,包括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条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程特色等基本信息。

必需

4

 

2.1.3 教学大纲

以知识点为单位提供相应的学习内容、学习要求和学习重点、难点。有实习的课程上传有实习大纲。

必需

4

 

2.1.4 教材介绍

明确介绍课程选用教材名称、主编、出版社及版本;列出相关参考教材名称、主编、出版社及版本等。

必需

3

 

2.1.5 教学进度

以“周”为单位设计教学进度。有实验或实习项目的明确列出实验项目、实习项目等。

必需

3

 

2.1.6 授课教案(课件)

有本课程完整的授课教案(课件),要求以知识点为单位,制作电子教案或课件。

必需

8

 

2.1.7 实践指导

对于有实验要求的课程,能以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为基础,为每一个实验配套相应的实验指导。有实习的课程应根据实习大纲制定实习指导。

可选

3

 

2.1.8 作业习题

按知识点提供作业习题,作业习题包括测验习题、讨论习题以及思考题。

可选

3

 

2.1.9 电子教材

有自编教材和出版教材的,上网电子教材主要内容。

可选

2

 

2.1.10 教学建设

上传有关本课程教学改革计划、实施方案、改革成果等。

可选

6

 

2.1.11 考核办法

提供本课程详细的考核办法。包括:阶段测试、期末考试、课程论文等要求。

必需

3

 

2.1.12 考核试卷

上传本课程至少3套以前考试试卷或模拟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必需

4

 

2.1.13 授课实况

能提供课程主持人和其他老师至少2 学时的本课程课堂授课实况录像,逐步做到授课过程全程上网。

可选

5

 

2.2

课程内容设计

按知识点划分课程内容,体现出每知识点的主题、重点、难点。

理论内容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实验内容符合实验指导,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结合得当,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必需

4

 

2.3

课程资源扩展

2.3.1 参考文献

提供与课程内容相配套的参考书目或参考文献。

可选

3

 

2.3.2 网络资源

提供和本课程有关的、有利于学生素质提高和知识拓展的相关资源或网络资源链接。包括论文链接、网站链接及本课程前沿问题和热点问题讨论的链接等。

可选

4

 

3.

课程应用师生互动

3.1

在线交流

跟学生进行在线讨论或聊天(每周不低于1次)。

必需

6

 

3.2

在线作业

每学期至少有3次以上作业通过“互动栏目”模块布置,学生一学期至少1次在网上提交作业,教师在网上对作业及时进行批改。

可选

3

 

3.3

在线答疑

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能及时进行解答(间隔时间不超过1周)。

必需

6

 

4.

学习指导

4.1

学习方法

能对如何学好本课程给出指导性意见,如本课程学习要求、学习难点、学习特点和具体的学习方法等。

可选

4

 

5.

技术规范

5.1

页面的艺术性

5.1.2 视音频文件

视音频资源能在线正常播放。

可选

2

 

5.1.3 网站可视性

网站栏目设计符合课程学科特点;网站页面美观、实用。

可选

3

 

其他

是否有根据课程特色设计的栏目或内容(与课程相关的图片库、视频库、动态的页面、试题库等)。

可选

5

 

专家对本门课程的整体印象。

5

 

总分

 

专家意见

 

 

评估等级

□总分<60(有实践的课程);或总分<56(无实践的课程)

□合格:总分≥60(有实践的课程);或总分≥56(无实践的课程)

□优秀:总分≥85(有实践的课程);或总分≥81(无实践的课程)

 

(备注:属性为“必需”的指标缺项将不能评为合格。分值是各考察点的满分,专家根据各考察点的评估标准给出得分(0≤得分≤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