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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2021-2022-1学期)教材征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4日 点击:

院教务[2021]82号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确保选用高质量教材,使教材供应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保证做到课前到书,现将教材征订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材的选用要求

1.凡选必审。根据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所有选用教材必须通过教研室、各教学单位、学校三级审核。严把教材选用政治关,优先选用获国家或省(部)级奖励的优秀教材、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规划教材、全国统编教材及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凡是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教材,一律不得选用。

2.根据中宣部、教育部的通知要求,相关学院对应学科专业必须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简称“马工程”教材)。各教学单位开设的相关课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目录(2021.6)”(附件1)中有对应教材的,必须无条件选用“马工程”教材;未按照要求选用“马工程”教材的,将予以退回并要求重新选用;如有特殊原因未选用“马工程”教材,须提供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意见

3.凡讲授的课程如需选用境外原版教材,需另填写《教材选用申请表》,并提交样书1本送教学大楼810室。

二、教材选用和时间安排

1.教材的选用以开课单位为主,各专业开设课程所用教材必须征求课程承担单位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和学院书记的意见,并由任课教师(或课程负责人)根据所承担课程,填写《教材选用申请表》表格(见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后(专业、课程等信息见附件3),任课老师签字、各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学院书记审核签字、加盖教学单位公章。

2.对于跨二级教学单位所开设的课程,由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征求任课教师教材选用意见,并报开课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学院书记审核;学院与学院之间相互沟通以免造成错订、漏订、多订等现象。

3.各开课单位根据教学任务于2021年7月2日中午12:00前务必完成教材选用,并由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统一汇总后于2021年7月2日下午17:00前之前将纸制文件、电子表格提交到教务处810室。

二、教材的征订

1.教材征订坚持先审后订的原则,各开课单位完成教材选用后,由各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录入“湖南工学院综合管理教务系统”录入时间为7月2日至7月5日。

2.教材征订时间结束后,各学院教务老师在教务系统的“教材管理—B.教材计划与采购—01.教材计划管理”中下载打印《教材管理-教材计划(专业+课程+教材)[学年学期:2021-2022-1]》进行核对,教学院长、学院书记审核签字、加盖教学单位公章,于7月6日15点前交给教务处810室。

3.2021年秋季教材征订采取政府集中采购,政策性强、政府采购周期长、采购手续严格,请各学院(部)根据人才培养计划、班级人数认真做好教材征订工作,如果出现错订、漏订、少订的情况,严格执行补订手续,否则由各教学单位自行负责。


教务处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