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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02日 点击:

院教务[2019]3号

 

各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教发厅函〔2018216)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坚决做到“把风险防控挺在隐患前边、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根据要求排查和整治实验室安全隐患特别是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易制毒、易制爆和机电等安全隐患,确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构建安全的实验教学环境,确保校园平安,学校决定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问:谢国保、罗建华

  长:刘俊学

副组长:曹执令、崔晓利

  员:教务处、教学质量与监控中心、科技处、学科建设中心、资产处、保卫处、后勤处等部门负责人

二、检查范围

1.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

2.重点是储存、使用、处置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易制毒、易制爆等易产生安全隐患的实验教学场所。

三、检查内容

教学科研实验室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品管理、废弃危险品处理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及运行情况、消防设施管理与运行情况、实验室日常管理情况等。

四、检查方式

1.部门自查。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根据有关文件和管理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安全自查,填写《湖南工学院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自查表》(附件1)、《湖南工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并形成自查整改报告。

2.学校检查。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五、时间安排

1.部门自查时间:13日下午17:00前。

2.学校检查时间:14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尤其是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明确责任,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努力把“看不到”、“想不到”、“不知道”的问题纳入视线。

2.认真开展自查与整改。各部门要认真组织自查,一般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隐患限期整改,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3.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要加强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师生培训活动及安全教育,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构建实验室安全及设备管理使用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

七、其他

1.各部门要在此次检查中认真查找问题,进一步规范实验室管理工作,对实验室安全和设备管理工作不到位、设备闲置率高的部门将暂缓新增仪器设备,对设备维修不及时的部门将减少下一年度的设备维修经费额度,对耗材管理不到位的部门将减少下一年度的耗材费用。

2.工作联系

联 系人:教务处812   王胜生

联系电话:1588640250562505

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93575531@qq.com

附件1:湖南工学院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自查表

附件2:湖南工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教务处  科技处  学科建设中心

                              20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