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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5-2016年度先进实验室、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和优秀实验(实训)教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21日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引导和推动我校重视并加强实践教学工作, 不断完善实践教学工作的激励机制,进一步稳定实践教学队伍,推动实践教学改革,改进实践教学管理,不断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我校决定开展2015-2016年度先进实验室、实践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和优秀实验(实训)教师评选表彰活动。现就评选表彰条件的做如下要求: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实验室:各二级教学单位教学实验室。

2、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各二级教学单位实践教学工作管理部门在职干部、各类教学实验室的专职实验技术人员。

3、优秀实验(实训)教师:各二级教学单位长期承担本专科学生实验(实训)教学任务的一线指导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实验室

1、积极主动为实践教学一线服务,师生评价好。

2、实践教学或实验室建设工作思路清晰,理念先进,实践教学文件完善,网络教学资源丰富,教研教改成效明显。

3、实践教学或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手段先进,教学运行及质量监管机制良好,资源整合程度与使用效益高。

4、本实验室负责实践教学或实验室建设管理工作的职责明确,近3年来实践教学或实验室管理无教学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

(二)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从安排,团结协作,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好,服务意识强,师生评价好。

2、工作思路清晰,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在构建和完善学校实践教学体系、推进实践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资源共享、保障实践教学正常运行、加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方面贡献较大、成绩突出。

3、坚持开展实践教学或实验室建设的工作研究,近三年参与过省级以上实践教学和实验室建设教研教改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有关学术论文,或在自制、改造教学仪器设备等方面成效明显。

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相关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超过三年,且在学校年度工作考核中获得过优秀等次。

(三)优秀实验(实训)教师

1、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奉献意识强,教学理念先进,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

2、在实验(实训)一线教学岗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能够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课堂教学效果好或面向全校推出具有实验(实训)教改特色的公开课,主动承担课后答疑和辅导工作,在学校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中获得过良好以上等级。

3、积极参与实验(实训)课程教材开发和教学大纲、教学指导书编写,能够及时将科技前沿的新思想、新方法融入实验教学,在开发高水平实验(实训)项目等方面成效显著。

4、积极开展实验(实训)教研教改工作,近三年来主持过省级以上教研教改课题,或获得过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相关学术论文。

5、积极承担大学生学科竞赛、创新实验项目等的指导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教学单位要积极组织申报或推荐工作。

2、各二级教学单位要以本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实践教学工作的激励机制。

3、各二级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本次评选工作,优秀实验(实训)教师参评对象只推荐一线实验教师。

4、此次评选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实验室4个,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3人,优秀实验(实训)教师7人,请各二级教学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本学院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选,评选材料(纸质、电子文档)于2016627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毕红霞老师处,请各二级教学单位老师抓紧时间做好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表格下载

 

教务处

2016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