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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放假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6日 点击:

校教务【2022217

各二级单位:

临近寒假,根据上级通知精神,请各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

当前安全形势复杂严峻,新冠肺炎疫情一定程度影响正常教学和科研工作秩序,叠加秋冬季节天气干燥增加了实验室安全风险。各二级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将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强化安全风险的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保障校园稳定安全的环境。

二、全面排查整改,化解实验室安全隐患

1.放假之前,请各二级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认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重点检查实验室水、电、气、门窗及压力容器的安全,防火防盗设施是否正常,以及线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将各类仪器设备、材料、工具分类放好,远离热源、火源、和可燃物料,不可阻挡消防设备。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一律锁入相应橱柜中,分类摆放,仔细核对领用记录和留存量,严防丢失和流出。

3.寒假期间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要严格落实使用备案制度和准入制度,学生开展实验须有导师或实验室安全管理人现场指导。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及门窗。检查后确定无安全隐患的,做好断水、断电,门窗关闭工作。

三、排查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落实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如因违反相关管理规定或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行为造成事故的,要按照或参照《教育部直属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追责问责办法(试行)》严格严肃追责问责。

2.认真开展自查与整改。各学院结合前几次学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和整改情况,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自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记录、整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填写《湖南工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登记表》(附件1)。对存在故障的仪器设备,应及时报修,如需在假期中修理的仪器设备,应做好人员和时间的安排,任务落实到人,确保下学期开学时能正常运行。放假前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学院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3.检查时间安排

(1)学院自查时间:12月28日前。

(2)学校检查:2023年1月3日。

(3)材料报送:各学院将相关表格(附件1)电子档于12月28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48913853@qq.com,纸质稿盖章送教务处812室。

教务处

202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