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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2日 点击:

院教务[2021]185号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确保我校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学校要求各教学、科研单位结合期末实验室工作,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中心、科研院所自查

1.自查要求

1)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填报《湖南工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登记表》,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整改,对不能自行解决的按程序及时申请处理,确保实验室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2)为促进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工作,增强日常维护意识,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延长使用寿命,保障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正常开展,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各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实验耗材使用情况的自查工作,对有情况的仪器设备采取有效措施,尽快维护好仪器设备。

2.自查内容

1)对次检查发现的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回头看”,自查整改完成情况。

2)各实验中心依据各自实际情况,从实验室安全工作方面进行自查,填写湖南工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表学院组织督查。

3)各实验中心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实验耗材的使用情况。

3.自查完成时间

各实验中心应于14日前完成各实验室自查,并将《湖南工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表、《湖南工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登记表》提交至教务处81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8913853@qq.com

二、学校检查

学校将在17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全校各类实验室进行安全、设备运行情况、实验耗材使用情况等方面检查。望各教学科研单位提高实验室安全意识,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发现提出的问题,各二级单位应在放假前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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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