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单位:
为了鼓励学校教师认真、积极地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激励优秀教师脱颖而出,根据《湖南工学院关于示范教师评选的有关规定》(湖工院字〔2010〕7号文),决定开展2012-2013年度示范教师评选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部)做好本部门示范教师候选人推荐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各二级学院(部)组织本部门示范教师候选人推荐工作,确定候选人名单,推荐范围、推荐条件、推荐程序等见湖工院字〔2010〕7号文件《湖南工学院关于示范教师评选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2、被推荐人2012-2013年度工作总结、佐证材料(论文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佐证材料电子汇总表、推荐意见等材料请于第十周星期五(11月14日)前交教务处。
联系人:刘赛
联系电话:3452027 短码:65006
教务处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