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教务处欢迎您!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教学建设 > 课程建设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企合作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4日 点击:

院教务[2022]4号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82号)文件精神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的要求,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按照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要求,我校将开展校企合作课程的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原则上每个专业至少建设1门校企合作课程,获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必须建设2门及以上校企合作课程,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必须建设3门及以上校企合作课程。

2、申报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一年以上行业企业实践经验或“双师型”教师优先。

3、计划建设并开设的校企合作课程不能是人才培养方案中已有课程,重点支持面向新工科的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方向课。鼓励跨学科专业申报。

4、课程能按需要组建4-10人的教学团队,团队中至少要有一名企业人员参与,团队成员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

5、对企业人员来校上课的具体要求:

1)企业工作经历至少5年以上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政治素质可靠,能胜任课堂教学(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试讲后确定)。

6、能得到合作企业(单位)的支持(要求合作单位盖章)。

二、建设要求

校企合作课程的基本建设要求包括:

1、教学团队建设:组建校企双方人员组成的虚拟教研室,加强课程教学团队建设。课程负责人要深入合作企业了解与所建设课程相对接的岗位工作,掌握岗位对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优先选派课程授课教师进行企业顶岗实践,必须聘请企业高水平管理员或技术人员来校授课且课时不少于该门课程总课时的四分之一,逐步建立实力较强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专兼职课程教学队伍。

2、制定课程标准:通过深入行业企业,掌握本课程对应的职业能力要求,制定并完善本课程的课程标准。

3、优化教学内容:结合行业需求与技术发展,特别是具体岗位对该课程的知识与能力要求,重新规划和设计课程教学内容,并将企业优质案例、设计方案(图纸)等引入课堂教学内容,要求校企合作课程的教学内容应当有三分之一的内容直接来源于企业。

4、共同制订教学文件:校企双方共同参与教学大纲、实验(实践)教学大纲、考试大纲、教学案例等教学文件的制定和优化,强化教学文件内容的实效性。

5、合作开发教学资源:校企互利合作,共同完善教学资源建设,教学资源主要包括:多媒体教学课件、教学案例、实验实训项目、创新训练项目、企业允许公开的生产录像、设计方案、工程设计图纸等。

6、共同进行考核评价:探索校企双方共同参与的课程考核新机制、新办法、新途径,切实加强课程考核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7、围绕课程内容设置、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课程建设方面的其他校企合作工作。

8、线上教学资源:项目负责人按要求需要将教学资源上传到网络公共平台或自建课程网站,供学生课外学习。

9、鼓励教师针对校企合作课程编写校企合作教材,学校将对校企合作课程教材进行专门的立项。

三、立项与申报

1、立项数量

计划立项45门校企合作课程。

2、建设周期

校企合作项目的建设周期为12年,建设周期内至少在一届学生中完成上述建设要求中的各项任务,在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课程首轮教学。

3、项目经费

课程隶属的专业非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的,每门课程学校支持6万元;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拟建设的校企合作课程在计划内任务经费自筹,超出计划的由学校支持。跨学科专业申报的课程根据建设内容和贡献大小分摊经费。

4、申报材料

申请人填写《湖南工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三份,企业参与人员的学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湖南工学院校企业合作课程申报用”),以上材料均经合作企业(单位)盖章后交所在学院,经所在学院(部、中心)审核签字,并填写《湖南工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2),统一由各学院于420日前报教务处教改科,联系人:向小文,电子稿发邮箱:896753490@qq.com

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主持的课程按课程归属将材料交所在学院(部、中心),由学院统一上报教务处。

四、其它要求

1、校企合作课程立项已纳入各学院目标管理考核范畴,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课程的建设要求,指导申请人撰写项目申报书。各学院要根据学院的课程建设规划动员相应教师积极申报,鼓励教授、博士积极参与课程申报,要求各学院申报数量每个专业1个以上,并对各项目《申报书》认真审核,提高项目的申报质量。

2、各学院必须为立项建设的课程提供相应条件,随时跟踪项目开展情况,检查督促项目负责人落实各项具体建设任务。

3、立项课程至少在一届学生中完成了建设任务的基本要求才允许申请结题,请项目负责人随时做好材料的收集工作。

附件:1、湖南工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项目申报书

2、湖南工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立项申请汇总表

湖南工学院教务处

202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