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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湖南工学院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3日 点击:


院教务[2021]59

各二级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 号)及湖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相关通知精神,按照我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启动 2021年湖南工学院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计划

学校已实施了两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目前共建设有包括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共28个,计划2021年遴选建设10个左右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二、申报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与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不一致的专业不得申报,与院校布局调整、学科学院调整相关的专业不得申报,计划在十四五期间撤销的专业不得申报。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专业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三、申报要求

 1.学院推荐要求。各二级学院要全面启动2021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计划,积极组织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工作,已获各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专业此次不需要申报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

 2.材料报送要求。各二级院部应填报《2021年湖南工学院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一式二份)、《2020年湖南工学院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汇总表》及相关附件材料(限1册),每个专业的材料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材料连同相应的电子文档,一并于202175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教学大楼807),联系人:邓元祥(66576),邮箱:18299132@qq.com

 

  附件1:2021年湖南工学院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2:2021年湖南工学院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