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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籍学年电子注册和学籍清理、学业成绩清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4日 点击:



院教务〔202198 



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湖南工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湖工政发[2020]26号)的文件精神,对全校在校学生开展学籍学年电子注册和学籍清理、学业成绩清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

1.各学院根据财务处提供的缴费名单在930日前在教务系统完成对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2.教务处1030日前在“学信网”规范、准确、完整地标注学年电子注册信息工作。

3.每个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以注册。

4.“未注册”的学生不得参与学校任何相关教学活动。

二、学籍清理

1.清查在校期限超过6年以上(不含6年)的学生。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湖工政发[2020]26号)第三十六条之一第八项进行处理。

2.清查以往学期因欠费而“未注册”名单。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湖工政发[2020]26号)第三十六条之一第六项进行处理。

三、学业成绩清查

(一)学业预警

每学期正考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当前所在学期达到培养方案应修学分大于1/3、小于1/2者,应给予该生一次学业预警。

(二)留级

1)学生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培养方案应修学分的1/2而少于2/3者;

2)学生达到两次学业预警者。

(三)退学

1)正考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培养方案应修学分2/3(不含下限);应予以退学;

2)累计留级2次以上(不含2)的;

3)符合《湖南工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湖工政发[2020]26号)第三十六条之一项条款的。

 四、学业预警工作流程

1、初审:各二级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必须认真核实学业预警名单的成绩。要告之每个学业预警学生,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学业预警和学籍处理名单,并进行公示。于93日前将纸质材料(签字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一并报教务处考务与学籍科。

4、复核:教务处对全校学业预警及学籍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并将学业预警及学籍处理情况上报校学籍领导小组审核。

3、校学籍领导小组认定:校学籍领导小组审核学业预警和学籍处理名单,学籍处理名单上报校务会决定。

4、经校学籍领导小组审议后,教务处下发留级处理文件和学业预警文件及学生个人的《学生学业预警告知书》。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建立学业帮扶预警机制:成立帮扶小组,要与学习困难的学生家校连接、制定学习计划、进行一对一帮扶。

2.学籍电子注册、学籍清理、学业成绩预警是一项常规性和制度性的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中,要实事求是,如实上报,不得漏报、瞒报、错报。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

3.时效性:请各二级学院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关工作。


                                      湖南工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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