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教务处欢迎您!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教学管理 > 学籍管理 > 正文
【学籍学位】关于做好2025级学生大二学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8日 点击:

校教务〔2026〕095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关于规范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的指导意见(试行)》(湘教发〔2026〕13号、《湖南工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湖工教〔2026〕15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5级学生大二学年转专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5级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含专升本学生、楚怡班学生、已转过专业学生)

二、工作流程和计划安排

1.各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生师比、学生班级人数限制、硬件实施条件及评估认证要求,确定可转入计划数。

2.第十七周前,各二级学院制定本学院的转专业工作方案(接收条件、考核内容及方式)报送教务处。

3.十八周前二级学院接收完拟转专业学生的申请材料。

4.期末成绩录入系统后一周内,各二级学院组织遴选和考核,转入学院应将申请转入专业学生综合考核结果和拟接收转入专业学生名单在二级学院网站公示,并报送教务处。

5.教务处汇总并审核各二级学院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审议,审议通过后,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

6.公示无异议的,2026年秋季学期初,由教务处发文确认转专业资格,办理学籍变更手续,被批准转专业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

三、相关要求

1.遵守校纪校规,不在生效的违纪处分期内。

2.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3.各专业历次接收转入的学生,原则上不增设自然班。

4.学生转专业后,须补修转入班级前期已经开设完成的课程学分或申请学分替换认定。

5.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一经被转入学院录取,不得再申请转回原专业。


教务处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