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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3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9-04-28 打印本页

 

现将近期我市查处的3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雁峰区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原党组书记汤杨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2014年至2017年期间,汤杨借逢年过节之机,收受他人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共计44999元;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采购的价值43500元的佳能相机和镜头占为己有。此外,汤杨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汤杨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衡山县林业局套取资金冲抵账外协调费用问题。201310月至20172月期间,衡山县林业局采用虚报项目等方式,套取资金共计58.31万元用于冲抵账外协调费用。张海量作为时任县林业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局党组书记空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同时还存在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李礼顺作为时任县林业局纪检组长(分管财务),不正确履行职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祁东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刘立新违规收取、使用赞助款问题。20173月至20182月期间,刘立新利用职务之便,以赞助扶贫经费等名义,向定点协议医院收取赞助款共计3.4万余元,并将其中1万元用于送礼。刘立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收缴。(衡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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