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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工作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0-01-08  

湖工纪通[2020]01

 

院属各二级单位(部门):

2020年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 确保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倡导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培育形成务实节俭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现就我院抓好2020年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是学校迎接审核评估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全面落实的收官之年,做好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十分重要,学院教职员工要充分认识节日期间持续整风肃纪的重要性,自觉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九条规定精神,创建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不断推进作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二、严格遵守廉政规定

春节期间是“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的多发期,学院广大教职员工要清正廉洁,党员干部要严守党员纪律;严禁公款吃喝;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利用公共资源和名贵特产等特殊资源结“人缘”、拉关系;严禁大办婚丧喜庆;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严禁公款赠送年货年礼;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参与赌博活动等。

三、认真落实工作要求

学院成立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工作督查工作小组,纪委书记刘龙昌同志任组长,春节期间纠“四风”督查工作办公室设学院纪委办(巡察办),纪委办(巡察办)主任姚正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黄华中同志任工作小组联络员(联系电话:0734-3452056)。

各二级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工作负主要责任,组织本单位(部门)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党风廉政的专题学习,落实好上级有关党风廉政的纪律要求,教育本单位(部门)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创建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严禁以单位(部门)名义组织任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活动。

四、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在节日期间,学院纪委将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省委九条规定精神的行为一律严查快办,决不姑息,绝不姑息迁就。各二级单位(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防范、加强检查,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本单位节日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学院纪委将严肃责任追究。

                    

中共湖南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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