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绩效工资二次分配管理规定,根据《湖南工学院绩效工资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湖工党发[202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度工作业绩绩效分配方案。
一、基本原则
奖励性绩效的分配要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优秀人才发挥才能、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要充分体现重业绩、重贡献的导向,禁止平均分配;要充分发扬民主,体现奖励性绩效的特征和功能,体现业绩和贡献;
二、绩效构成
2024年工作业绩奖励经费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
非标志性成果奖励70758.9元,学科竞赛奖励73500元,先进业绩奖励103866元,成果及平台奖励5000元,申硕奖励30000元,共计283124.9元。
三、分配方案
1、非标志性成果奖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64758.9元为教师个人主导的非标志性科研业绩奖励,按照个人主导业绩计分(包括教师非标志性业绩中的论文、专利转化、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按学校每分30元标准100%发放给个人;第二部分6000元为学院主导业绩奖励,用于学院统筹。
2、学科竞赛奖励73500元100%发放于学院各学科竞赛团队组织与奖励。
3、先进业绩奖励103866元包括科研进账经费奖惩50000元、四六级通过率奖励5000元、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活动学生参与率奖励5000元、2023和2024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奖惩43866元。科研进账奖惩罚50000元100%用于科研横向奖惩;四六级通过率奖励5000元100%用于激励辅导员、班主任、教务开展四六级相关工作;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活动学生参与率奖励的5000元100%用于激励各学科竞赛团队开展相关学科竞赛工作;2023、2024就业工作奖惩43866元100%用于就业奖励的发放,以每位指导老师名下毕业生初次就业人数为依据,结合年度就业奖励,全额发放给论文指导老师、毕业班辅导员和就业专干。
4、成果及平台奖励5000元100%发放给本院与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相关人员
5、申硕奖励30000元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21000元发放给项目承担人,第二部分9000元用于学院统筹。
6、学院统筹分配经费按上述原则计算得出金额合计15000元,分配为管理服务工作绩效15000元,主要涵盖学院领导班子、三办主任及教研室、实验室主任、相关工作专干共计23人,相关人员绩效分配细则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三办主任及教研室、实验室主任通过会议确定。
四、扣罚细则
1、受到党纪、政纪轻处分扣500元;受到党纪、政纪重处分扣1000元;
2、教学差错200元,一般教学事故扣300元,严重教学事故扣500元;
3、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会议缺勤扣款100元/次,因私事请假3次折算为缺勤1次。
4. 扣罚的金额留至下一年度。
五、奖励性绩效分配程序
1、制定二次分配方案,经学院分工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审议,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2、在学院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二次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3、二次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人事处、财务处根据审定结果将奖励性绩效发放到人。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