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通知 > 正文
关于公布《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职称评定就业工作加分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8日 点击:



一、年度就业工作加分细则累计加分不超过 6)

1.本年度毕业生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以下简称:初次就业率达到 90%及以上,且学院认定其就业指导工作优秀者加6分,良好者加4

2.本年度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湖南省本科平均就业率及以上,且学院认定其就业指导工作优秀者加4分,良好者加3

3.本年度结对帮扶困难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0%及以上且学院认定其就业指导工作优秀者加6分,良好者加4达到湖南省本科平均就业率及以上且学院认定其就业指导工作优秀者加4分,良好者加3

4.本年度毕业班初次就业率达到 90%及以上,且学院认定其就业指导工作优秀的辅导员、班主任6分,良好者加4达到湖南省本科平均就业率以上,且学院认定其就业指导工作优秀的辅导员、班主任4分,良好者加3分。

二、加分细则附加说明

1.认定年限为申报职称评定当年及之前连续 5

2.认定分值为按细则认定的年度加分取平均值

3.承担多个毕业班级就业工作的班主任或辅导员,毕业班初次就业率取平均值

4.以上相关规定自2024年起执行

三、就业工作表现认定附加说明

1.认定对象: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全体教师;

2.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向学生推荐就业岗位,开展谈心谈话(内容包括了解学生就业意向岗位、地区等方面,引导学生先就业再择业)各不少于3个(次)/年,并做好相关记录,认定优秀,1-2/年,认定良好;

3.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每年组织毕业生开展3次及以上就业主题班会、座谈会或者就业指导培训,并做好相关的文字、图片记录,认定优秀,1-2/年,认定良好;

4.积极配合学院就业工作,完成各项就业工作任务(毕业生就业信息登记、毕业去向确认、问卷填写),所带毕业生的就业信息登记率、毕业去向确认率、问卷填写率排名前30%,认定优秀,排名前30%~40%,认定良好(注:辅导员、班主任与毕设指导老师分开认定)。

湖南工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1017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