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班主任及辅导员: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处《关于做好2021年度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院做好2021年度班主任、辅导员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全体班主任、辅导员。
二、考核方法与要求
1、按照《湖南工学院学生辅导员工作规定》(湖工党发[2018]35号)、《湖南工学院辅导员职业能力量化考核实施办法》(湖工学[2018]37号)和《湖南工学院班主任管理及绩效考核办法》(湖工学[2016]9号)文件进行。
2、初次担任班主任,任期不到半年的填写年度考核表,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超过半年但不满1年的,考核结论不作优秀。
三、考核步骤
1、书面述职
班主任和辅导员需对全年的工作做出全面的总结,进行书面述职。
2、提供考核材料
班主任考核需要根据《湖南工学院班主任管理及绩效考核办法》(湖工学[2016]9号)文件提供相关材料(班主任工作手册、班级管理情况等);辅导员考核需要《湖南工学院学生辅导员工作规定》(湖工党发[2018]35号)、《湖南工学院辅导员职业能力量化考核实施办法》(湖工学[2018]37号)(辅导员工作手册、所获荣誉、科研材料等)。
3、考核、定级
班主任考核定级“优秀”比例控制在学院班级总数的10%以内。辅导员考核“优秀”1名,并按要求报学校学生工作处。
四、时间安排
1、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待通知。
2、各班主任和辅导员填写好相关表格(见附件1,班主任提交班主任考核登记表,辅导员提交辅导员考核登记表及辅导员自评表),电子档请在2022年2月18日下午5点前发送到学工办统计归档(黄馨仪,邮箱:446990589@qq.com)。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