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19〕355号)文件精神和《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以及学工处下发《关于评选2020届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湖工政发〔2018〕11号)文件精神,我院决定在2020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类别
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2020届全体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三、参评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品德优良,行为规范,在校学习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成绩优秀,所有学年单科成绩在中等以上。在校期间,评过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3、符合毕业条件的退役大学生,直接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占学院推荐名额。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含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思想过硬。
3、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4、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
5、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2) 两次或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或者评选规模、获评难度与前面相当的校级奖励。
(3)创新创业成效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获学校择优推荐。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评选程序
学生书面申请—二级学院考察—公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学向学校推荐。
五、名额分配
专业名额 |
省级 |
校级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6 |
7 |
软件工程 |
6 |
7 |
网络工程 |
5 |
7 |
物联网工程 |
2 |
4 |
信息科学 与计算 |
2 |
4 |
总计 |
21 |
29 |
六、奖励标准
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湖工政发〔2018〕11号),校级优秀毕业生500元/人,省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再单独奖励。
七、注意事项
1、各毕业班级要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湖工政发〔2018〕11号)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
2、各毕业班级要严格按分配指标评选,不能突破和拆分指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各毕业班级要汇同辅导员、班主任,客观、真实、详细地签署推荐意见。
各表格纸质档(推荐表、推荐名册、获奖证书复印件【校级一张、省级两张】)统一由班级负责人收集,经辅导员签字盖章后,以班级为单位于2020年2月18日16:30前交学院蒋蔚老师处(2220成长辅导室),逾期恕不受理;
电子表格(推荐表、推荐名册、奖金发放表)发至各班级负责人,于2020年2月18日16:30前,统一打包汇总给各专业负责辅导员老师,邮件标题注明××班级×××评选材料,逾期恕不受理;
4、获奖学生的学号、姓名、班级、金额等重要信息请学生本人仔细核实。
5、各种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样表从学院主页下载。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2020年1月9日
2020届优秀毕业生工作申报表格.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