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第18周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及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价。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内容
1.各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及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各院部依据教学任务安排、教务系统调停课记录等,组织核查各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同时核查各教研室活动记录及总结)。
2.教学督导组工作完成情况(按照督导工作细则及院部期初教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3.期末课程考试试卷命题质量、课程考核安排与组织实施情况(依据院部开展的实际工作情况)。
二、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检查内容
依据《湖南工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价办法》,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价由学生评价、督导评价、院部评价、同行评价四个分项组成。二级教学院部要严格按照本办法中的评分标准完成四个分项的评价工作。
1.教学督导评价
校教学督导团的评教结果由教评处汇总统计;二级教学督导组的评教结果由二级教学院部汇总,并由二级教学院部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教学督导评价系统填报工作于2026年7月10日前完成。
2.同行评价
以二级教学院部为单位,依据教师听评课记录本汇总统计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专、兼职教师的同行评教结果,由二级教学院部的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同行评价系统填报工作于2026年7月10日前完成。
3.院部评价
二级教学院部的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依据《湖南工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价办法》(湖工教评〔2022〕1号)从教学态度、师德师风、教研室建设、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教师的综合表现给予评价,并由二级教学院部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院部评价系统填报工作于2026年7月10日前完成。
4.学生评价
请各二级教学院部尽快安排辅导员、班主任通知学生按时完成评教。本次评教统一通过新版教务系统内的学生评价模块进行,目前该模块已开放。
三、检查方式
请各二级教学院部先开展自查工作,随后由教学质量建设与评估处、教务处、教学督导团共同组成检查组,对各二级教学院部的期末教学工作开展现场检查评估。具体安排如下:
检查时间 |
教学单位 |
检查人员 |
7月2日 8:30-17:00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2211) |
刘升学、张治春、谭德凡、施毅敏、李治军、刘海波、王鹏韬 |
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4209) |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6201) |
设计艺术学院(6214) |
商学院(经315) |
理学院(数303) |
现代工程技术实践教学部 |
7月3日 8:30-17:00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1310) |
刘升学、张治春、谭德凡、施毅敏、李治军、刘海波、王鹏韬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401)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3309) |
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5308) |
语言与文化学院(外317) |
马克思主义学院(社318) |
体育教学科研部 |
四、评分标准
附件:2025-2026-2期末教学检查评分表
教学质量建设与评估处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