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二级学院(部)、单列教研室: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于6月28日至29日(第二十周周三-周四)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
(一)教学检查内容
1、各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按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核实);
2、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按教研室期初工作计划核实);
3、二级学院(部)督导工作落实情况(按期初二级督导工作计划核实);
4、教师听评课情况,请各二级学院(部)以教研室为单位统计教师听评课的学时数,填写好《教师听评课汇总表》;
5、期末课程考试试卷命题与组织实施情况(按教务处《关于2022-2023-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要求落实)。
(二)教学检查方式
在院(部)自查的基础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组织教务处、校教学督导团现场检查(查看原始记录)。
检查时间 |
教学单位 |
检查人员 |
6月28日 08:30-12:00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教学督导团、教评办、教务处相关人员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 |
6月28日 14:00-17:30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教学督导团、教评办、教务处相关人员 |
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6月29日 08:30-12:00 |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
教学督导团、教评办、教务处相关人员 |
设计艺术学院 |
体育教学科研部 |
6月29日 14:00-17:30 |
现代工程技术实践教学部 |
教学督导团、教评办、教务处相关人员 |
理学院 |
商学院 |
二、教学评价工作
(一)督导评价
1、校级督导评教结果由教评办汇总统计;
2、二级学院(部)督导评教结果由各二级学院(部)汇总,以二级督导听评课的评分为依据统计本院(部)督导评教结果,并由二级教学单位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
(二)同行评价
依据教师听评课记录本统计本院(部)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专、兼职教师的同行评教结果,由二级教学单位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
(三)院部评价
二级教学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依据《湖南工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价办法》(湖工教评[2022]1号)从教学态度、师德师风、教研室建设、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教师的综合表现给予评价,并由二级教学单位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
(四)学生评教
学校教务系统中的学生评价于2023年9月10日截止。
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体系中的各项评价在2023年9月10前完成。
三、教学检查要求
各教学院部二级质量监控小组务必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在完成检查工作后,将以下各项材料装订成册在二级教学单位教学档案中存档保存。
1、院部期末教学检查通知、安排及工作总结;
2、教研室(实验中心)工作总结(以教研室或实验中心为单位);
3、院部督导工作总结;
4、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5、《教师听评课汇总表》;
联系人:周老师(63468)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