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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整改2019版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2020-03-29  点击:[]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保证评建工作成效,学校于3月17-25日组织了专家对全校各二级教学单位提交2019版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了复审,现将复审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12月28-29日学校课程教学大纲检查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各二级教学单位对本单位所开课程的教学大纲均进行了细致的整改,各位执笔人、审定人等相关人员以及二级教学单位都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从更高的评估要求来看,还存在一定的修改空间。

二、专家复审反馈的共性问题及建议

(一)教学大纲五大课程类别名称不统一,如第一类课程有学科基础类、专业大类基础课程、学科基础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等4个不同名称;第二类课程有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程、专业教育课程等3个不同名称,建议课程类别名称按照《关于2019版课程大纲修订工作的通知》(院教务[2019]107号)要求统一;

(二)部分课程大纲执笔人未仔细对照人才培养方案或依据的人才培养方案可能有不同的版本,导致课程大纲与人才培养方案关联不一致或矛盾,建议执笔人以最终定稿的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对课程大纲进行修改;

(三)部分课程大纲存在明显的文字、表达、格式等错误;

(四)部分课程大纲集体讨论、修改、审核过程落地不够;

(五)部分课程大纲提交版本格式与排版等未按学校标准要求;

(六)部分课程大纲中,表格序号存在不连续或没有序号的情况,课程目标的编号也有不一致;

(七)部分课程大纲没有考核等级与分值对应关系,缺大纲说明;

(八)部分课程的性质与地位阐述不准确、不全面;

(九)部分含实验课的理论课程教学大纲未体现实验课时等细节;

(十部分课程大纲参考书目格式不统一,与模板格式不一致,有些教材年代久远;

(十一)部分课程目标过多,课程目标最多的达18个,建议整合精简;

(十二)部分课程大纲制定人、审定人和教学院长(主任)签名不完整。

三、整改要求

(一)请各二级教学单位以学院院长(部、中心主任)为组长组织教研室对照专家反馈的意见(具体反馈意见见附件),结合《关于2019版课程大纲修订工作的通知》中修订原则(院教务[2019]107号)和《湖南工学院关于制订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原则意见》(湖工教〔2013〕21号)全面开展课程大纲进一步整改工作;

(二)各二级教学单位将整改后的课程大纲打印纸质版,院长(部、中心主任)和教研室主任签名,加盖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于2020年4月15日前提交教务处,联系人:刘赛(65006),审核评估办公室将对完成情况和进度予以通报。

附件:各二级教学单位教学大纲复审意见

审核评估办公室

20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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