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质量监控 > 教学检查 > 正文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及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

2015-01-08  点击:[]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

及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教学院部、单列教研室: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安排,教评中心和教务处将19日至15联合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各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按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核实)

2、教研室工作计划实施及总结(按教研室期初工作计划核实)

3、教学院(部)督导工作计划执行及总结(按期初二级督导工作计划核实)

4、教师听评课情况

    请各院部回收教师听评课记录本,以教研室为单位统计教师听评课的次数,并填写好《教师听评课汇总表》。(见附件1)各教学院部妥善保管好听评课记录本,待教评中心核查之后返还给相关教师。

5、期末课程考试试卷命题情况(按教务处有关课程考试命题的要求及程序核实)

(二)检查方式

各教学院部、单列教研室围绕上述5项内容先行自查,并认真撰写期末教学工作总结。

教评中心和教务处将于1月14日至15日组织现场检查,并将通过在学校网页上发布检查工作总结的形式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各教学院部、单列教研室。

二、教学评价工作

教学评价数据是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重要原始数据,请各教学院部、单列教研室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师和学生完成本学期的教学评价工作。

1、督导评教 

校级督导评教结果汇总由教评中心汇总统计。      

2、同行评教

请各教学院部、单列教研室以教研室为单位统计教师的同行评教成绩,并如实填写《同行教师评课汇总表》。(见附件2)

3、学生评教

学生评教工作通过教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jwgl.hnpu.edu.cn)在网上以课程为单位进行评价。未完成本次教师课程教学评价的学生将不能访问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学期的成绩、下学期的课表及选修课等所有信息。学生评教流程: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学生专区→教学评价→查询(评价批次名称:理论课教学评价;评价课程类别:理论课)→评价→提交。评教时间为:2015.01.292015.03.13。

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学生务必在规定的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评价工作,逾期不再开放系统。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教学院部、单列教研室在组织完成检查工作后将以下材料于121日(第20周星期三)下午5点之前交至教评中心(2106办公室)    

1、院部期末教学工作总结;

2、教研室(实验中心)工作总结(以教研室或实验中心为单位);

3、院部督导工作总结;

4、《教师听评课汇总表》;

5、《同行教师评课汇总表》。

    请各教学院部、单列教研室务必在截止时间之前将上述材料(须按所列顺序装订汇总至教评中心。同时将所有提交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63704908@qq.com。

四、其它

现场检查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叶正明(64871)        刘艳(69717) 

 

附件:1、教师听评课汇总表

      2、同行教师评课汇总表

   

                                            教评中心

2015年1月8日

关闭

---校内链接--- 党政办 教务处 人事处 发展规划处 各二级学院       ---友情链接--- 教育部 教育部评估中心 湖南省教育厅 高等理工教育网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 邮箱:nic@hnit.edu.cn

湘教QS3-200505-000096 | 湘ICP备 11007652号  湖南工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