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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践教学专项检查通知

2015-04-22  点击:[]

院属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提高实验、实习、实训教学质量和水平,学校决定于518日至22日,开展2015年度实践教学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结合“实践教学建设与改革年”活动通知,制定本年度实践教学工作计划;

2. 全部实验项目开出审批材料(2007年升本之后的已审批实验项目材料依然有效)、全部“三性”实验项目申报与审批材料、实验项目卡、实验大纲、实验指导书、金工实训大纲、金工实训指导书;

3. 2015年度相关教研室的学年论文、课程设计实施细则;

4. 2014届优秀毕业论文汇编(摘要汇编成册,统一制定,全文光盘收录,所有材料院长签字);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包括开题、中期检查、答辩所有安排);

5. 实习基地汇编、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实习大纲;

要求各二级学院(部)按照教务处要求(见附件1))准备上述材料。

二、检查方式与要求

1.各二级院部先组织自查,填写教学文件检查汇总表(见附件2),并撰写自查情况书面总结。

2.教评中心、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自查,并将自查总结、教学文件检查汇总表、院(部)本学期工作计划纸质文档各一份于第十一周星期五前(515日)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附件1:实践教学文件

附件2教学文件检查汇总表

 

教务处  教评中心 

2015422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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