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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环节质量与管理、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与管理专项检查评估的通知

2021-10-20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促进教学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与水平,学校现决定开展课程考核环节质量与管理和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与管理专项检查评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的对象

坚持全覆盖原则,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

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所有考试课程的试卷、考查课程的过程考核材料;

22021届所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二、检查评估依据及评分标准

1、检查评估依据:《湖南工学院本科课程考试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估实施办法》《湖南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与管理评估实施办法》《湖南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2、本科课程试卷检查评分标准(见附件1)。

3、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评分标准(见附件2)。

4、工程认证试点专业相关课程试卷必须按照相关专业认证标准进行检查,试卷分析必须要有课程指标点达成度评价。

三、检查评估方式与时间

1、检查时间安排:自查阶段:10月18日-11月18日

现场检查:1124日(第十三周星期

2、程序要求:

1二级学院(部)按照检查评分标准(附件1、附件2)中所列指标或项目,准备好检查内容材料;

2检查评估组按要求检查各项内容,填写《教学专项检查评估情况表》;(见附件3)

3检查评估组根据检查实际情况,认真综合评议评分。

4检查评估组针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二级学院(部)进行反馈交流。

5)因学校机构设置变化发生调整的专业,本次检查所涉及的材料,原则上在原单位完成自查、整改和入库工作,由原任课老师、指导老师负责到底。

四、学校检查评估组分工安排

学校检查成员由教评中心、教务处、校督导团,各二级教学单位主管实践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组成。(具体名单另行公布

五、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二级学院(部)根据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并做好学校检查评估组现场检查准备工作。

2、请检查工作人员按分组、准时参加检查评估工作。

3、各组秘书负责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并负责通知本组成员、联系检查单位做好检查联络工作。

联系电话:周老师(63468)   张老师(69292)                                          

附件:1、本科课程试卷检查评分标准

2、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评分标准

      3、教学专项检查评估情况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1020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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