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评估认证 > 教学专项评估 > 正文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情况通报

2021-03-29  点击:[]

 

为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要求,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务处于2021324-25日组织开展了为期两天的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此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检查内容包括教学进度计划、教研室与实验中心工作计划、二级督导组工作计划、二级教学单位日常教学检查安排及开学以来执行情况、自查整改等。

2、按照二级学院(部、中心)自查与学校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原则,要求二级学院(部、中心)按学校要求和标准做好自查;学校检查组重点检查了新进教师的课程、两人及以上授课同一班级的课程以及混合式教学项目课程的教学文件;还着重检查了二级教学单位日常教学检查的实际执行情况和各教研室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二级教学单位需要加强对日常教学检查工作的执行度,确保检查情况的真实性(存在二级教学单位日常检查情况与教学信息员及领导干部深入教学一线巡查情况不一致的情况,如学生到课率数据)。

2、同一教学班级由多名教师共同承担教学任务的课程,教学文件中没有体现每个授课教师承担的教学任务;部分课程教学进度计划中没有布置一次作业。

3、教研室工作计划缺乏内涵和深度,内容没有围绕学校年度教学工作重心、要点;部分教研室工作计划虽罗列了工作重点,但没有与之对应的执行方案;同一教学单位各教研室的工作计划形式不统一,格式五花八门,还存在同一教学单位不同教研室工作计划雷同以及教研室工作计划中出现明显时间、格式等内容错误的情况。

4、自查报告内容空泛,未写实,总结过于简单,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整改建议及要求

1、请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上述问题,以及检查小组现场反馈的具体问题,限期整改。

  2、请各二级教学单位院领导认真审核各教研室工作计划,确保计划内容与学校年度教学工作重点相符,具有可行性

3、各二级教学单位将整改后的期初教学检查各项材料,在教学档案中归档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329 

 

关闭

---校内链接--- 党政办 教务处 人事处 发展规划处 各二级学院       ---友情链接--- 教育部 教育部评估中心 湖南省教育厅 高等理工教育网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 邮箱:nic@hnit.edu.cn

湘教QS3-200505-000096 | 湘ICP备 11007652号  湖南工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