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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教学工作评价方案(2021年修订版)(湖工教评〔2022〕2号)

2022-04-30  点击:[]


湖工教20222

 

 

关于印发《湖南工学院教学工作评价方案

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湖南工学院教学工作评价方案(2021年修订版)》已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工学院

                                   2022224

 


 

湖南工学院教学工作评价方案

2021年修订版)

 

为认真贯彻落实《深入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通知》(教党〔2018〕50号)、《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校内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激发各教学院(部、中心)(以下简称教学院部)教学工作的主体性与主动性,提升教学管理水平与工作效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的对象和内容

全校各二级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

二、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教学院部教学工作的评价,调动各二级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积极性,促进二级教学单位进一步明确教学工作思路,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教师教学及各级教学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学校领导和教学管理部门及时准确地掌握教学工作有关信息,更好地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宏观管理与指导;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教学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三、评价的原则

始终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评建思想,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体现“个结合”,即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性评价相结合、核实数据与重点考察、线下考察与线上评估相结合。

四、评价的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务处等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小组,全面组织教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价,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教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价。

五、评价的方法

二级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评价每年进行一次,主要通过过程考核、实地考察等方法来实施。

1.过程考核:对有关教学的具体工作,由专家组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工作过程中核实有关数据,评定相应等级。

2.实地考察:由专家组听取各二级教学单位领导汇报本教学单位教学工作理念、思路、工作特色等内容,深入各教学单位查阅相关材料、了解有关情况,在此基础上对有关指标进行评价。

3.线上评估:对有关指标的考核材料进行线上评阅,根据线上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价。

六、评价指标体系

本方案共设6个一级指标和附加项目,22个二级指标,57个观测点。(详见附表)

七、评价结果的确定及应用

1.各观测点的评价采用等级制排名制与扣分制三种。

1)采用等级制评价的观测点根据等级标准确定相应的等级,分为A、B、C、D四等,高于C不足A的为B,不足C的为D。在确定每个观测点的等级时,必须首先达到C等标准要求,才能评为B等或A等。

2)采用排名制评价的观测点根据教学院部排名情况等差确定得分,最大值为满分,最小值为满分的60%。

3)采用扣分制,根据观测点指标分数进行逐项扣分,直至扣完观测点分数为止。

2.将等级换算成分数并统计总得分,计算公式为:

其中:

为二级教学单位总得分;

为采用等级制评价的第个观测点的满分;

为第个观测点的等级标准值,其中A=1.0,B=0.8,C=0.6,D=0.4;

为采用排名制评价的第个观测点的得分。

3.当某些教学单位与某指标无关时,去掉本项指标后统分。如某学院今年没有本科毕业生,二级指标“5.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与该院无关,则去掉该项指标3分,该院97分为满分,其最后得分为。与每项指标都相关的学院,其最后得分

4.将最后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评价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对最后得分排在第一至第三名,且评为D等或排在最后一名的观测点不超过1项的教学单位授予“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对评价合格的(总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每一个教学单位给予基本的教学评价工作经费,对前六名的教学单位给予一定工作经费奖励(见下表)。最后得分排在前两名的教学单位,所属单位分管教学的院部(中心)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原则上优先为优秀;最后得分排在最后一名的教学单位所属单位的院长(主任)和分管教学的院部(中心)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当年不能评为优秀

.教学单位奖励工作经费分配表

奖励等级

名额(个)

工作经费(万元)

备注

一等

1

4

 

二等

2

2

 

三等

3

1

 

注:得分第一名为一等,得分第二、三名原则上为二等(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科研部、工程训练中心得分都未进前三名有一个单位排名第四则增加一个二等,相应减少三等名额一个),得分为第四、五、六名原则上为三等(若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科研部、工程训练中心得分都未进前六名,则增加一个三等得分最高且排名前八名的单位评为三等)。

八、本方案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湖南工学院二级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2.湖南工学院二级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与等级标准

 


附件1:

湖南工学院二级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观测点

满分

1.立德树人与教学中心地位(14分)

1.1立德树人(7分)

l三全育人

3

l课程思政

2

l师德师风

2

1.2教学中心地位(7分)

l副处及以上干部深入教学一线

1

l日常教学检查、巡视

1

l 常规检查

2

l党政领导带头主抓并参与教学

2

l党政干部听课

1

2.教师教学(16分)

2.1主讲教师(3分)

l主讲教师资格

1

l教授、副教授上课

2

2.2课堂教学(13分)

 

l教学督导评教

2

l院部评价

2

l同行评教

2

l学生评教

3

l教学竞赛

4

3.教学建设(23)

3.1专业建设(8分)

l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2

l专业建设成效

6

3.2课程建设(7)

l课程大纲

2

l课程建设成效

5

3.3教材建设(2分)

l教材选用与建设成效

2

3.4实践教学建设(6分)

l实验教学与管理

2

l实习教育与管理

2

l实践教学成效

2

4.教学研究与改革(6分)

4.1教研教改课题(2分)

l教研教改课题立项情况

2

4.2教学研究论文(2分)

l教学研究论文发表情况

2

4.3教研教改成果(2分)

l教研教改成果

2

5.教学管理(15)

5.1教学制度与档案建设(2分)

l档案管理与制度建设

2

5.2教学秩序(7)

l教学事故

3

l调停课

1

l学籍管理

1

l考务管理

1

l学生考试违规

1

5.3课程考核工作(3分)

l课程考核环节质量与管理

3

5.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3分)

l毕业设计(论文)检查

3

6.教学效果(26)

6.1达成度(6分)

l学生能力达成度

1

l英语四级考试累计通过率

1

l学科竞赛

1

l创新创业类竞赛

1

l大学生创新与研究

1

l发表学术论文、专利、专著

1

6.2适应度(7分)

l专业新生报到率和第一志愿录取率

1

l就业率

2

l创业

1

l就业工作与专业相关度

1

l升学率

1

l学生国际交流

1

6.3保障度(5分)

l专业生师比

1

l具有博士学位和双师双能型教师

1

l教学团队

1

l生均实验室面积

1

l专业生均实验仪器设备值

1

6.4有效度(4分)

l教学监测与质量分析

2

l专业认同度

1

l学生图书借阅

1

6.5满意度(4分)

l学生教学满意度

2

l人才培养过程满意度

1

l用人单位满意度

1

附加项目(2分)

特色与创新

2


附件2:

湖南工学院二级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与等级标准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观测点

满分

等级标准

评价方法

A

C

1.

立德树人与教

学地

(14分)

 

 

 

1.立德树人与

教学地位

(14分)

 

 

 

 

1.立德树人与

教学地位

(14分)

 

1.1立德树人

7分)

三全育人

3

获得省级及以上相关“三全育人”的项目或奖励至少1项

获得校级及以上相关“三全育人”的项目或奖励至少1

宣传部组织评定

课程思政

2

获得省级及以上相关课程思政的项目或奖励至少1项,

获得校级及以上相关课程思政的项目或奖励至少2项

教务处组织评定

师德师风

2

每出现一例师德师风问题扣1分,直至扣完2分为止,未出现师德师风问题得2分。

人事处组织评定

1.2教学中心地位(7分)

l副处及以上干部深入教学一线

1

①联系分管校领导参加院(部、中心)党政联席会议专门研究教育教学工作每学期至少1次;

院(部、中心)党政领导[注1]召开会议专门研究教育教学工作每学期至少3次(如开展学院办学定位研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一流专业与课程建设、教学改革)。

院(部、中心)副处及以上干部严格落实深入一线暨走访活动

,安排、实施有序

①联系分管校领导参加院(部、中心)党政联席会议专门研究教育教学工作每年至少1次。

(部、中心)党政领导召开会议专门研究教育教学工作每学年至少3次。

③院(部、中心)副处及以上干部落实深入一线暨走访活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下简称教评中心)根据提交的会议纪要、新闻报道等进行线上评估

l日常教学检查、巡视

1

①院(部、中心)严格制定学期日常教学检查、巡视安排;

每周都有院(部、中心)党政领导及教学管理人员开展日常教学检查、巡视;

③严格开展教风学风情况通报(以学院正式处理意见通报为准),每学期不少于5次。

①院(部、中心)制定有学期日常教学检查、巡视安排;

每个月有院(部、中心)党政领导及教学管理人员开展日常教学检查、巡视;

③严格开展教风学风情况通报,两学期不少于5次。

教评中心根据提交的院(部、中心)检查、巡视安排、记录与通报等进行线上评估

l常规教学检查

2

综合两学期的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按总分排名进行给分,1名得2分,最后1名得1.2分,每两个连续名次之间相差

分。

教评中心根据常规检查结果进行评定

l党政领导

[注1]带头主抓并参与教学

2

①具有主讲教师资格的院(部、中心)正副院长(主任)每年每人至少为本科生上一门课,完成情况为100%;(教务处根据教务系统课表情况进行评定);

②院(部、中心)党政领导牵头主抓一个专业、一门课程、一个教研室或实验室等具体教学工作,并取得实效,获教务处认可;

每学期召开2次师生座谈会,针对师生提出的教育教学问题有改进管理的措施、办法及效果,且(部、中心)网站应有相应报道

①具有主讲教师资格的院(部、中心)正副院长(主任)担任本科生课程的比例为70%-80%;

②院(部、中心)党政领导有牵头主抓一个专业、一门课程、一个教研室或实验室等具体教学工作,并有相应的工作措施;

③每学期召开1次师生座谈会,对师生提出的教育教学问题有相应的反馈,且(部、中心)网站应有相应报道

教务处组织线上评定。

l党政干部

[注2]听课

1

①联系分管校领导在本院(部、中心)每学期听课1次及以上;

(部、中心)党政干部每学期每人听课都在4次及以上,听课记录完整、规范,且有反馈意见。

①联系分管校领导在本院(部、中心)年度内听课1次及以上;

(部、中心)党政干部每学期人均听课2次,有听课记录。

教评中心根据提交的听课记录本进行线上评定。

 

 

2.

教师

教学(16分)

 

 

 

 

2.

教师

教学

(16分)

 

2.1主讲教师(3分)

l主讲教师资格

1

依据状态数据,院(部、中心)归属的专任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主讲教师比例≥100%。

院(部、中心)归属的专任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主讲教师比例90%~95%。

教务处根据提交材料情况组织线上评定。

l教授、副教授上课

2

依据状态数据,院(部、中心)归属的教授、副教授考评周期内每人至少为本科生上一门课达到100%(以教务系统所排课程为准)。

教授、副教授考评周期内每人至少为本、专科生上一门课的比例达80%~90%。

教务处根据教务系统排课情况组织评定。

 

 

 

 

 

2.2课堂教学

(13分)

l教学督导评教

2

按校级教学督导对院(部、中心)教师评价的优良率排名,第1名得2分,最后1名得1.2分,每两个连续名次之间相差              

教评中心根据督导评教结果组织评定。

l院部评价

2

按组织院部评价的覆盖率情况进行排名,第一名得2分,最后1名得1.2分,每两个连续名次之间相差                  分。

教评中心根据院部评价的覆盖率情况组织评定。

l同行评教

2

及时提交评教数据,院(部、中心)同行教师评价的优良率≥95%。

未及时提交评教数据,85%≤院(部、中心)同行教师评价的优良率≤90%。

教评中心根据同行评教结果组织评定。

l学生评教

3

及时组织学生按期评教,学生对本院(部、中心)教师网上评教的优良率≥95%。

及时组织学生按期评教,85%≤学生对本院(部、中心)教师网上评教的优良率≤90%。

教评中心根据学生评教结果组织评定。

l教学竞赛

4

①院(部、中心)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教务教评组织的各类教学竞赛,按比例报送参赛教师名单;

②有教师获得获得省级教学类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①院(部、中心)能按要求组织教师参加教务教评组织的各类教学竞赛,按比例报送参赛教师名单;

②有教师在校内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教评中心根据获奖情况进行评定。

 

 

 

3.教学建设(23)

 

 

 

 

 

 

 

3.教学建设(23)

3.1专业建设(8分)

l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2

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广泛征求了用人单位、毕业校友、专业同行专家等的意见;

②及时制定、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符合学校定位与国家专业建设标准,突出应用型人才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实践学分比例工科在30%左右、其他学科在25%左右;

④各专业必须参照专业认证要求,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表述准确,课程达成度实现矩阵良好;

⑤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综合排名[3]在前22名;

⑥所在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良好,总体调整[4]率较低,排名在前3名。

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征求了用人单位、毕业校友、专业同行专家等的意见;

②及时制定、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符合学校定位与国家专业建设标准,突出应用型人才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实践学分比例不低于20%。

④各专业参照专业认证标准要求,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表述不是很准确,课程达成度实现矩阵实现的不好;

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综合排名未在倒数后3名;

④所在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不太好,总体调整排名未在倒数后3名。

教务处组织评定(有专业未按认证标准要求进行制定或的直接评为D)。

l专业建设成效

6

①三年内有新增专业申报获批或评价期内有专业学士学位授权评估通过或有专业认证申请获批受理;

①三年内有新增专业申报获批或评价期内有专业学士学位授权评估通过;(教评中心评定)

教务处、教评中心逐项组织评定(评价期内有专业学士学位授权评估或相关专业验收未通过直接评为D;有专业通过国家专业认证或国家级一流专业,6个子项目直接评为A)。

②评价期内有专业获批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

②评价期内有专业参与了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教务处评定)

③评价期内有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

③评价期内有专业参加了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申报等;(教评中心评定)

④评价期内所在学院专业认同度、能力达成度、教学满意度和就业现状满意度均处于本校平均水平以上(以第三方提供的质量监测数据为准);

④评价期内所在学院专业认同度、能力达成度、教学满意度和就业现状满意度排名均没有在倒数后一名(以第三方提供的质量监测数据为准);(教评中心评定)

⑤建立有省级及以上的现代产业学院;

⑤建立有现代产业学院;(教务处评定)

⑥开设有辅修专业和微专业。

⑥开设有辅修专业或微专业。(教务处评定)

3.2课程建设(7分)

l课程大纲

2

各门课程均严格按照专业认证标准要求修订课程大纲,很好的解决课程与毕业要求、培养目标的达成与实现问题,科学设计了课程达成度评价方式。

参照专业认证标准要求对各门课程大纲进行了修订,对课程达成度评价进行了设计。

教务处组织评定(凡没有参照认证标准要求进行修订的直接评为D)。

l课程建设成效

5

①各专业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要求对课程体系进行全面、科学重构,专业总学分均未高于校内专业学分均值;

①各专业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基本构建了应用型课程体系,专业总学分均符合学校规定要求;

教务处组织评定(未通过立项课程验收评估的院(部、中心,评为D;有获批国家级各类课程立项的,4个子项目可直接认定为A)。

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校级、省级、国家级各类课程(含一流课程)的申报并达到申报比例要求;

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校级、省级、国家级各类课程(含一流课程)的申报并达到申报比例要求;

③积极开发校企合作应用型课程,开发的校企合作课程总数排名前3名(马克思主义学院与体育教学科研部除外);

③积极开发校企合作应用型课程,所开发的校企合作课程总数达到校内院(部、中心)平均数;

④立项省级及以上课程总数排名前3名(马克思主义学院、工程训练中心与体育教学科研部评价考核期内立项省级及以上课程数1门)。

④立项省级及以上课程总数达到校内院(部、中心)平均数马克思主义学院、工程训练中心与体育教学科研部评价考核期内校级课程立项达到学校比例要求)

3.3教材建设(2分)

l教材选用与建设成效

2

教材征订按时完成、无漏订,教材选用有严格审批手续;

②必修课选用国家规划教材或优秀教材的比例在80%以上;

③积极开发校企合作应用型课程教材,开发数在校内排名前3名。

教材征订按时完成、无漏订,教材选用有严格审批手续;

②必修课选用国家规划教材或优秀教材的比例在60%以上;

③积极开发校企合作应用型课程教材,开发数在校内院(部、中心)平均数。

教务处组织评定(出现错订、漏订教材现象直接评为D。)

3.4实践教学建设(6分)

l实验教学与管理

2

①实验室建设:所在学院的专业都对口建设有专业实验室,生均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在5000元以上;

②实验仪器设备、耗材管理规范,建立制度、台账,实验室工作日志、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齐全,实验仪器设备使用率≥90%;

③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规范、完整、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工科类实践教学课时占总课时比例≥30%,其他类类实践教学课时占总课时比例≥25%;

④实验室开放时间长,新开发实验项目≥5个,三性实验项目占实验项目总数的比例≥80%,实验开出率100%。

①实验室建设:所在学院的专业都对口建设有专业实验室,生均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在3000元以上;

②实验仪器设备、耗材管理规范,建立制度、台账,实验室工作日志、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齐全,实验仪器设备使用率≥80%;

③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规范、完整、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工科类实践教学课时占总课时比例≥25%,其他类类实践教学课时占总课时比例≥20%;

④实验室开放时间长,新开发实验项目≥2个,三性实验项目占实验项目总数的比例≥60%,实验开出率100%。

教务处组织评定(出现安全事故直接评为D,评价考核期内立项获批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直接评为A)。

l实习教育与管理

2

①依据状态数据,各专业至少对口建立3个以上的稳定校外实习基地,当年在基地实习的学生数/能容纳实习的学生数≥80%;

②至少建设具有省级及以上的示范实习基地数1个;

③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实习总结及实习报告齐全,符合学校规定,学生对实习情况的满意率≥85%;

④实习过程管理规范、完整,配备有实习基地所在单位企业教师进行实习指导、授课;

⑤无实习安全事故。

①依据状态数据,各专业至少对口建立1个以上的稳定校外实习基地,当年在基地实习的学生数/能容纳实习的学生数≥60%;

②建设具有校级及以上的示范实习基地数达到校内平均数;

③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实习总结及实习报告齐全,符合学校规定,学生对实习情况的满意率≥80%;

④实习过程管理规范、完整,配备有实习基地所在单位企业教师进行实习指导、授课;

⑤无实习安全事故。

教务处组织评定(评价考核期内立项获批省级及以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直接评为A,出现实习安全事故的直接评定为D)。

l实践教学成效

2

①评价考核期内立项有省级及以上实践教学项目(虚拟仿真实验、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等)2项;

②已立项实践教学项目顺利通过验收评估;

③有实习企业当年在学院设立奖教金、奖学金;

④课程设计与专业能力培养的达成度高,指导老师指导的学生数≤35;

⑤评价考核期内师生至少获得省级及以上实践教学类学科竞赛二等奖1项。

①评价考核期内立项有省级及以上实践教学项目数(虚拟仿真实验、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等)达到校内平均数;

已立项实践教学项目顺利通过验收评估;

课程设计基本符合专业能力培养的达成要求,指导老师指导的学生数≤45。

④评价考核期内师生至少获得省级及以上实践教学类学科竞赛奖励1项。

教务处组织评定。

4.

教学研究与改革(6分)

4.1教研教改课题(2分)

l教研教改课题立项、结题情况

2

①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教研教改及教育规划课题申报,完成学校申报比例要求;

②获批立项校级及以上的立项率在校内排名前3名;

③已立项的教研教改课题或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进展顺利,按时通过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

①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教研教改及教育规划课题申报,完成学校申报比例要求;

②获批立项校级及以上的立项率在校内排名不在倒数后3名;

③已立项的教研教改课题或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进展顺利,按时通过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

教务处组织评定(所在院(部、中心)立项

国家级教育规划课题或已立项的省级及以上教研教改、教育规划课题结题为优秀直接评为A;教研教改课题申报数未达到学校指标要求或已立项的教研教改课题、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未按时通过结题或撤项的评为D)。

 

4.2教学研究论文(2分)

l教学研究论文发表情况

2

①教师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相关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人均篇数排名前三名;

②教师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相关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人均篇数排名前三名。

①教师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相关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人均篇数排名不在倒数后三名;

②教师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相关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人均篇数排名不在倒数后三名。

教务处组织评定。

4.3教研教改成果(2分)

l教研教改成果

2

①积极参加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达到申报比例要求;

②获省级及其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或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

①积极参加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达到申报比例要求;

②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

教务处组织评定(只认可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完成的成果),以最近一届获获奖结果为准。

 

 

5.教学管理(15)

 

 

 

 

 

 

 

 

 

5.教学管理(15)

 

 

 

 

 

 

5. 教学

(续)(15)

 

5.1教学制度与档案建设(2分)

l档案管理与制度建设

2

严格依据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制定了完善的实施细则,并按照学校本科教学档案归档规范要求收集、整理、更新教学业务档案和教师业务档案,保存完整、规范,查阅方便,并建立数字化档案,根据查阅情况进行综合排名给分,第一名2分,最后一名1.2分,每两个连续名次之间相差                分。

 

 

教评中心组织评定

 

5.2教学秩序(7分)

l教学事故

3

①本院(部)每学期不定期进行教风学风情况通报;

②本院(部)没有发生教学事故;

③没有因为教学工作受到相关部门的通报批评。

①本院(部)每学期不定期进行教风学风情况通报;

②本院(部)没有发生严重教学事故;

③没有因为教学工作受到相关部门的通报批评。

教评中心组织评定。

l调停课

1

①严格履行调停课手续;

②教师调停课比例低,按低比例升序排名处于前3名。

①严格履行调停课手续;

②教师调停课比例低,按低比例升序排名处于倒数后3名。

教务处组织评定(未经批准随意调停课认定为D)。

l学籍管理

1

①学生注册工作按时有序,数据上报准确无误,注册率在98%以上;

②学籍预警、清理工作按时有序,如实上报;

③学生成绩上报、登录及时无误;

④按时提交学位名单,且准确无误。

①学生注册工作时间稍有延迟,数据上报准确无误,注册率在90%以上。

②按时进行学籍预警、清理工作,但上报数据存在个别问题。

③学生成绩上报、登录及时,但有个别教师存在错误;

④按时提交学位名单,但存在不准确的问题。

教务处组织评定(每出现1人次没按时上报、登录或每查出1起问题扣0.1)。

l考务管理

1

按考务管理检查情况排名进行给分,第一名得1分,最后1名得0.6分,每两个连续名次之间相差               分。

 

教务处组织评定。

l学生考试违规

1

在教务处组织的校级统考、国家考试中每发现学生考试违规1人次扣0.2,直至扣完为止。

教务处根据学生考试违纪通报情况组织评定。

5.5课程考核(3分)

l课程考核环节质量与管理

3

按课程考核检查(含所有课程的考核材料)的平均分排名,第1名得3分,最后1名得1.8分,每两个连续名次之间相差                   

教评中心组织评定。

5.6毕业设计(论文)工作(3分)

l毕业设计(论文)检查

3

按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评分排名,第1名得3分,最后1名得1.8分,每两个连续名次之间相差               

教评中心组织评定。

 

 

6.教学

(26)

 

 

6.教学

(26)

 

 

 

 

 

 

6.教学

(26)

 

 

6.1达成度(6分)

l学生能力达成度

1

按各学院学生能力达成度情况排名,第1名得1分,最后1名得0.6分,每两个连续名次之间相差               

 

教评中心根据第三方调查数据组织评定

l英语四级考试累计通过率

1

按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四级考试累计通过率排名,第1名得1分,最后1名得0.6分,每两个连续名次之间相差                  。(外语学院英语专业学生以专四通过率为准)

教务处组织评定。

l学科竞赛

[注5

1

①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学生参赛人数达到校内比例要求;

②所在单位的学生被选拔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的人次数占单位学生数比例排名前三位;

③所在单位学生或所在单位老师指导的学生在教育行政部门发文明确的竞赛项目中获省级一等及以上奖励[6],或在学校立项资助的其它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及以上奖励≥2项。

①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学生参赛人数达到校内比例要求;

②所在单位的学生被选拔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的人次数占单位学生数比例排名不在倒数后三位;

③所在单位学生或所在单位老师指导的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奖励≥2项。

教务处组织评定。

创新创业类竞赛

1

①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挑战杯”“互联网+”等各类创新创业类竞赛,学生参赛人数达到校内比例要求;

所在单位学生获得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竞赛奖项至少1项。

①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挑战杯”“互联网+”等各类创新创业类竞赛,学生参赛人数达到校内比例要求;

所在单位有学生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竞赛

创新创业学院组织评定。

l大学生创新与研究

1

①参加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大学生创业项目数达到学校参赛比例要求;

②所在单位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或大学生创业项目、挑战杯项目数综合排名前三位;

③按时结题。

①参加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大学生创业项目数达到学校参赛比例要求;

②所在单位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或大学生创业项目、挑战杯项目数综合排名不在倒数后三位;

③按时结题。

创新创业学院组织评定。

l发表学术论文、专利、专著[注7

1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文学作品、新闻稿件、艺术作品)篇数占本院应届毕业生总数的比例综合排名前3位。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文学作品、新闻稿件、艺术作品)篇数占本院应届毕业生总数的比例综合排名不在倒数后3位。

专家组根据被评单位提供数据及佐证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定(与人合作完成的也认可,但合作人如属同一学院则只计1篇)。

6.2适应度(7分)

专业新生报到率和第一志愿录取率

1

评价考核期内学院学生报到率≥98%;

评价考核期内新生专业第一志愿录取率在校内排名前20名

评价考核期内学院学生报到率≥90%;

评价考核期内各新生专业第一志愿录取率在校内排名均不在倒数后3名

由招生就业处进行评定

l就业

2

按应届本科生初次就业率进行排名,第1名得2分,最后1名得1.2分,每两个连续名次之间相差                   

招生就业处进行评定

创业

1

按应届本科生创业率进行排名,第1名得1分,最后1名得0.6分,每两个连续名次之间相差                 

创新创业学院进行评定

就业工作与专业相关度

1

按学院学生就业工作与专业相关度进行排名,第1名得1分,最后1名得0.6分,每两个连续名次之间相差                  分。

由教评中心根据第三方数据进行评定

l升学率

1

按考取研究生的学生占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比例排名,第1名得1分,最后1名得0.6分,每两个连续名次之间相差                  

教务处组织评定。

l学生国际交流

1

按当年度在校生参加国际交流的数量(国际教育学院学生除外)进行排名,第1名得1分,最后1名得0.6分,每两个连续名次之间相差                  

国交处组织评定。

保障度(5分)

专业生师比

1

各专业生师比均低于25:1。

专业生师比均低于28:1。

教评中心根据状态数据进行评定(马院生师比≤350:1,体育课生师比≤300:1,则评为A,否则评为D)

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和双师双能型教师

1

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数占院(部、中心)专任教师比例≥20%,具有双师双能型教师占院(部、中心)专任教师比例≥50%。

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数占院(部、中心)专任教师比例高于校内均值,具有双师双能型教师占院(部、中心)专任教师比例高于校内均值。

教评中心根据状态数据进行评定

教学团队建设

1

所在单位建设有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至少1个。

所在单位建设有校级及以上教学团队至少1个。

教务处进行评定

生均实验室面积

1

学院生均实验室面积达到学校生均值记1分,低于校平均值记0.6分。

教务处根据状态数据进行评定

专业生均实验仪器设备值

1

专业生均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值均在5000元以上。

专业生均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值均在4000元以上。

教评中心根据状态数据进行评定

有效度(4分)

l教学监测与质量分析

2

按时完成教学监测数据的采集与填报,且准确无误;

②利用教学状态数据监测教育教学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形成分析报告和有效改进举措,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专题研究;

严格根据学校教学质量报告形式,结合数据采集指标出具本院(部、中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内容反映全面、细致、客观。

按时完成教学监测数据的采集与填报;

②利用教学状态数据监测教育教学质量,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专题研究;

严格根据学校教学质量报告形式,结合数据采集指标出具本院(部、中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教评中心组织评定(没有提交教学质量报告的评为D)。

l专业认同度

1

按各学院在校生专业认同度进行排名,第1名得1分,最后1名得0.6分,每两个连续名次之间相差                 

教评中心根据第三方评价结果进行评定。

l学生图书借阅

1

按生均学生纸质图书借阅量和电子资源下载量综合评分排名,第1名得1分,最后1名得0.6分,每两个连续名次之间相差               

图书馆出示相关数据。

满意度(4分)

l学生教学满意度

2

按各学院学生教学满意度进行排名,第1名得1分,最后1名得0.6分,每两个连续名次之间相差                

教评中心根据第三方评价结果进行评定。

人才培养过程满意度

1

按各学院人才培养过程满意度进行排名,第1名得1分,最后1名得0.6分,每两个连续名次之间相差                  分。

教评中心根据第三方评价结果进行评定。

l用人单位满意度

1

按用人单位满意度进行排名,第1名得1分,最后1名得0.6分,每两个连续名次之间相差                 

教评中心根据第三方评价结果进行评定。

附加

项目(2分)

特色与创新

2

特色与创新指院(部、中心)在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规范教学管理等方面,特色鲜明或具有创新性,业绩突出,在全校有较大影响的教学工作项目,在国家级核心媒体报道一例加1分,在省级主流媒体报道一例加0.5分,1分封顶。

专家组负责评定,被评单位提供特色与创新项目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专家组在集中评议的基础上认定并评定相应等级。

 

[总注]教学院部以外的兼课教师按评价考核期内状态数据采集情况归口到相应的院(部、中心)评价。

[注1]院(部、中心)党政领导指院长(主任)、书记、副院长(副主任)、副书记。

[注2]院(部、中心)党政干部指院长(主任)、书记、副院长(副主任)、副书记,综合办、教学科研办、学工办、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副主任。

[注3]只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当年进行评价。

[注4]对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指评价当年对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实践环节、学时学分和学期安排的调整。

[注5]学科竞赛包括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发文明确的竞赛项目,以及湖南省、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含各单项锦标赛),学校立项资助的其它竞赛。

 

[注6]学生获奖情况按学生所在学院以及学科竞赛的指导教师所属院(部)统计并评定等级。

[注7]学术论文必须发表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新闻稿件必须发表在省级及以上党报、党刊上;艺术作品必须发表在正式刊物上,参加的展览必须是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或者全国性协会举办的全国美展;学生创编、参与大型演出并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作品可视为公开发表的艺术作品。

 


 

 

 

 湖南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2224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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