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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价办法(湖工教评〔2022〕1号)

2022-04-30  点击:[]


湖南工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价办法

湖工教评〔2022〕1号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切实强化教学质量意识,有效规范教师教学工作,进一步完善我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立一个符合我校实际、科学的教学工作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依据是《高等教育法》、《教师法》、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评价体系建立的原则是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坚持方向性与客观性、科学性与可行性、可测性与简易性、可比性与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成果导向和教学过程评价。

第三条  评价目的是以评促教,激励和督促教师潜心教学,不断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提升教学水平;以评促学,营造良好的教学互动氛围,敦促学生更好地学习;以评促管,总结发现和研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教学管理工作;以评促建,加强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建设,引导全校教师成为新时代的“四有”好老师。

第二章 评价范围与评价方法

第四条  本评价办法适用于课堂教学、实践实训教学及各教学环节。

第五条  结合我校实际,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价由学生评价、督导评价、院部评价、同行评价四个分项组成。各分项评价结果均为百分制,分别按40%、30%、20%、10%权重计算综合评分,其结果按学期统计,每学年公布一次,计算排名。

第三章 评价的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  全校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评中心)组织,并按类别分别由校教育督导团和二级学院(部、中心)具体实施。

第七条  学生评价。每学期末,依据《湖南工学院学生评价教师教学工作指标体系》(附件1)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组织与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教师的综合表现给予评价,由二级学院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负责,二级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具体组织,以自然班为单位实施。凡班级参加评价学生数低于班级学生总数70%的视为无效评价,须重新组织评价。

第八条  督导评价。学校教学督导团、二级学院(部、中心)督导组根据《湖南工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细则》开展工作,负责对全校的课堂教学、实践实训教学及各教学环节进行常规性、专业性、跟踪性的督查与指导;并依据《湖南工学院课堂教学评分标准》《湖南工学院实践实训教学评分标准》(附件2-3)及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堂管理、教学效果、教书育人等方面对教师教学进行检查与评分。

第九条  院部评价。二级学院(部、中心)的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依据《湖南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院部评价标准》(附件4)从师德师风、敬业精神、教学建设、教学成效等方面对教师的综合表现给予评价。院部评价由二级学院(部、中心)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条  同行评价。二级学院(部、中心)依据《湖南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同行评价标准》(附件5),以教研室为单位,从师德师风、教学能力、履行职责、教学成绩等方面对教师教学工作给予评价。

第四章  评价结果与运用

第十一条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综合评分与等级的对应关系为:优秀,评分≥90分;良好,75≤评分<90;合格,60≤评分75;不合格,评分60分。

第十二条  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教师或发生严重教学事故及以上者、或四个分项中有一项评价结果不合格者,其当学期教学评价为不合格;一学期内发生一般教学事故1次或发生教学差错2次的教师,其当学期教学评价不予评为优秀。

 第十三条  每一学年教师教学评价得分在本教学单位排名前5%的教师,二级学院(部、中心)予以表扬或表彰;对于教师教学评价不合格或在本教学单位排名后5%且教师教学评价得分在75分以下的教师,二级学院(部、中心)组织对其跟踪听课、重点帮扶、开展培训等。

第十四条  对于教师教学评价过程中所发现的教风、学风及教学管理中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应及时反馈给教师个人和二级学院(部、中心)主要负责人,并跟踪督促其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  教师教学评价结果是教师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职务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与参考指标。

第五章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教评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211日起施行。202021日发布的《湖南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评价办法》(湖工教评〔20202号)即行废止。

 

附件:

1.《湖南工学院学生评价教师教学工作指标体系》

2.《湖南工学院课堂教学评分标准》

3.《湖南工学院实践实训教学评分标准》

4.《湖南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院部评价标准》

5.《湖南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同行评价标准》

 

 

 

 

 

 

附件1:

《湖南工学院学生评价教师教学工作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指标说明

满分

教学态度

20分)

着装、举止得体;普通话授课,富有激情和感染力

5

尊重学生,鼓励学生提问并耐心解答;注重学生个性发展

10

课堂内外都乐于帮助学生

5

教学内容

20分)

基本概念准确,阐述科学严谨,条理清晰,系统性强

5

教学内容重点突出,难度、深度适宜,信息量适度,内容充实,反映或联系学科发展的新思想、新概念、新成果,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

10

提供的教学素材有助于知识掌握和能力培养

5

教学组织与方法

40分)

不随意调停课,按时上下课

5

敢管课堂、善管课堂,学生出勤率高、抬头率高、点头率高

5

关注学生上课状态,引导学生思考问题;通过组织讨论,有效引导师生互动,并对学生发表的观点进行正确的评述

10

教学手段运用恰当,合理运用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

5

教学内容的呈现有精心的设计,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5

作业量适度,批改认真,反馈及时

5

考核学生平时成绩的方法公平恰当

5

教学效果

20分)

教学对学生认识课程的意义有积极帮助

5

学生分析解决相关问题的能力有明显提高

5

对学生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有积极帮助

5

为人师表,注重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

5

合计

100

附件2:

《湖南工学院课堂教学评分标准》

一级指标

指标说明

满分

教学态度(20分)

课前教学准备充分,教学文件齐备

5

采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表达清晰,富有感染力,精神饱满,教学流畅

10

教案及电子教学课件制作与使用规范,板书设计与书写规范

5

教学内容(25分)

教学设计贯彻现代高等教育理念,突出以学生为中心,以成果为导向

5

教学内容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契合,重点突出、难度深度适宜

10

教学内容紧跟学科前沿,信息量适宜;课程教学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

10

教学方法(15分)

根据教学内容选择适宜现代化教学手段或其他辅助教学手段

5

创新教学方法,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5

因材施教、注重能力培养,注重学生个性发展

5

课堂管理

10分)

课堂组织好,学生到课率、课堂参与度、抬头率高,学习积极

5

关注学生上课状态,有效引导课堂双边活动,氛围活跃 

5

教学效果

15分)

学生现场反应满意,教学效果好

5

有效培养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

善于反省自身的教学实践,总结经验,自我提升

5

教书育人

15分)

言行文明,注重为人师表

5

注重挖掘课程中的思政元素,在课堂教学中很好运用

5

注重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

5

合计

100

附件3:

《湖南工学院实践实训教学评分标准》

一级指标

指标说明

满分

教学态度(20分)

课前教学准备充分,仪器设备正常、实验耗材齐备

5

采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表达清晰、富有感染力,精神饱满,教学流畅

10

教师对实验内容熟练,设备仪器熟悉,能及时排除实验中仪器设备故障

5

教学内容(25分)

教学设计贯彻现代高等教育理念,突出以学生为中心,以成果为导向

5

教学内容与专业人才培养方、和课程教学大纲契合,重点突出、难度深度适宜

10

教学内容紧跟专业最新技术和生产实际,信息量适宜;课程教学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

10

教学方法(15分)

注重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与思维能力

5

实验演示直观、清楚、点拨及时得当

5

实验要领讲述能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学生易于接受

5

课堂管理(10分)

课堂组织好,学生到课率高、兴趣浓厚,参与度高

5

关注学生上课状态,有效引导课堂双边互动,氛围活跃

5

教学效果

15分)

学生现场反应满意,教学效果好

5

有效培养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

学生实验仪器操作规范,安全意识强,动手能力强

5

教书育人

15分)

言行文明,注重为人师表

5

注重挖掘课程中的思政元素,在课堂教学中很好运用

5

注重工匠精神培养和职业道德操守塑造

5

合计

100

附件4:

《湖南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院部评价标准》

一级指标

指标说明

满分

师德师风

25分)

遵纪守法,忠实履职,依法执教

5

热爱学生,师生关系融洽

5

热爱集体,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团队合作精神

5

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5

爱岗敬业,勇挑重担,甘于奉献

5

敬业精神

25分)

主动接受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

5

遵守教学工作规程,遵守课堂教学规范

5

教学准备认真充分,教学内容熟悉

5

布置作业适当,批改认真及时, 对课外学习给予有效指导

5

积极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和学科竞赛

5

教学建设(25分)

积极参与公开课、听评课与说课等教研活动

5

积极参与课程建设、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的修订工作

5

积极参与教学团队建设,发挥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

5

积极参与学科与专业建设

5

积极参与教研室建设和教研室的公共事务

5

教学成效(25分)

学生反映好,课堂到课率高

5

积极开展教学研究,申报各级教研教改项目

5

及时总结教学经验成果,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

5

积极参与各类教师教学竞赛

5

注重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课程思政成效良好

5

合计

100

附件5:

《湖南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同行评价标准》

一级指标

指标说明

满分

师德师风

25分)

遵纪守法,忠实履职,依法执教

5

热爱学生,师生关系融洽

5

热爱集体,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团队合作精神

5

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5

爱岗敬业,勇挑重担,甘于奉献

5

教学能力

25分)

教学基本功扎实,积极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开展教学 

5

善于启发式教学,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课程教学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

5

善于发现、分析和解决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具有改革、探索和创新精神,积极参加教学研究

10

具备较高的产学研融合能力

5

履行职责

25分)

工作尽力尽责,勤奋不怠,教学任务饱满

5

积极参与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教研室建设和教研室的公共事务

5

积极参与教学团队建设,发挥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

5

教学相长,倾心育人,有效开展对学生的学业指导和思想引领

10

教学成绩

25分)

教学效果好,课程评价高

5

积极开展教学研究,申报各级教研教改项目

5

及时总结教学经验成果,发表教学研究论文

5

积极参与各类教师教学竞赛并获奖

5

积极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参与学科竞赛并获奖

5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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