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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2020-07-14  点击:[]


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湖南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湖工政发[201]6号)、《湖南工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与发布管理办法》湖工教评〔2020〕3号)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20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为确保数据采集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采集、审核与填报我校2019-2020学年及2019自然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

二、技术要点

1、本年度数据采集系统网址:http://59.51.114.208:8080/login?redirect=%2Fworkbench%2Fhome,由责任部门负责向相关部门采集并在网上填报数据(数据内涵详见附件1)。

2、负责编制数据编号的责任单位,如党政办、教务处、人事处等应先向其他责任单位公示数据编号,并尽快在系统内填报基础数据表,以备其他单位查询使用(详见附件2:任务分配表)。各基础表责任单位于7月25日前将基础表格在平台填写并审阅完毕,各责任单位于7月27日至8月31日前将剩余各项数据填报并审阅完毕。同时,从系统导出相应表格打印纸质版,由职能部门正职、主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基础表于7月26日下班前,其余表于9月2日下班前交至审核评估办公室(教学大楼609室)存档。

3、部分表格数据需要填写数据编号,请务必保持准确(各数据编号将会在基础数据表填报完成后发至湖工数据采集QQ群)。

4、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年:指教育年度,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点: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2020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各表格对应统计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三、工作要求

1、此次数据填报信息为形成《湖南工学院审核评估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提供数据基础,该报告为审核评估专家进校前了解学校情况的重要依据。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根据《湖南工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与发布管理办法》湖工教评〔2020〕3号)规定,各部门、各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领导职责。

2、各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1)、《湖南工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与发布管理办法》湖工教评〔2020〕3号,注意各表采集的数据时间节点,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全面。

3、为了确保数据采集工作顺利完成,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采集填报工作,于2020年7月16日下班前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附件3)发送至电子邮箱:2441572218@qq.com,纸质版材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学大楼609室。为方便各单位协调沟通,将继续通过之前的QQ群(160584984进行联系,如果填报人员较去年有变化的,请原填报人员将本单位新的填报人员拉入数据填报工作QQ群中,并做好交接工作。

4、所有填报的数据及文字材料要求进行反复认真核对,数据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经上报人签字、部门负责人核准,主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审核评估办公室(教学大楼609室)。

5、各责任部门填报截止时间:2020年8月31日14:00。工作联系人:王扬子  电话:63583

 

 

附件1: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附件2:2020年任务分配表(新)

附件3:湖南工学院2020年数据采集信息员表格

 

 

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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