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基本状态数据库 > 正文

湖南工学院2015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

2015-07-31  点击:[]

按照教育部评估中心和湖南省教育厅要求,我校定于2015930日前完成2015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此次填报数据将作为教育部是否派遣专家,及专家进校评估的依据。为确保数据采集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为契机,紧密结合学校实际,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基本思想,以“促进经费投入,促进教学建设,促进管理规范,促进质量提高”为重点,精心组织,严格自评,全力建设,认真整改,促进学校的办学条件、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目标要求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是我校合格评估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我们严格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分析数据,查找不足,对照差距整改建设,完善教学基础设施、规范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做好基础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确保数据内容真实、形式规范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机制的重要环节。新建本科院校在进行合格评估时,教育部将根据学校的状态数据形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提供给评估专家。评估专家将带着问题来院考察,目的性很强。因此,要求确保采集的数据原始、真实;要求表格内容按规范填写,电子稿按照统一格式要求命名。具体参见《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文稿基本规范及说明》(附件3

2、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

学校各部门(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教学部)行政负责人为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应指定专人(信息员)负责本部门数据采集的填报工作,并将数据采集信息员上报教评中心,方便联系与交流。各责任部门应确保数据采集工作到位,确保所负责的数据项目准确,确保按时间节点准时提交。

3、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按进度完成任务

各部门责任人和信息员应认真学习填报指南和附件内涵,保证统一标准采集填报。数据采集涉及多个部门的,应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严禁推诿扯皮。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执行《湖南工学院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纪律》(湖工政发[2013]44号),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组织机构

为保障数据采集工作的顺利完成,成立如下机构:

    1、湖南工学院“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采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挥本次数据采集工作。

    组长:张力

    副组长:张平

    成员:机关职能部门主要行政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院长、教学部主任。

    2、湖南工学院“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采集工作督查小组。负责督查、督办本次数据采集工作。

    组长:张平

    成员:施毅敏黄红卫 张冬毛 李祖林 陈健 肖中云 李泽军

四、工作流程与进度安排

1、工作流程

本项工作采用分段分散采集、集中审核模式,即数据采集工作督查小组会同教评中心、教务处、人事处、党政办先期完成8个基础数据表的采集工作;然后再开展全面数据采集工作。各责任部门直接负责数据采集填报工作,填写好《湖南工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责任表》(附件4),经部门责任人审核签字后,将其电子和纸质文档上交教评中心,再由教评中心集中组织督查小组初审后报送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后再由教评中心指导各部门按规定上传报送教育部。

1)各协作部门采集完相关数据(含文稿)后,经本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交对应责任部门;

2)责任部门除完成本部门的数据填报及文稿编撰外,还应汇总协作部门相关数据和文稿,经本部门领导和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将数据、文档和填写好的《湖南工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责任表》(附件4)一并交教评中心;

3)教评中心收齐汇总;

4)学校数据采集领导小组审定,给出指导意见;

5)数据采集工作督查小组依据采集领导小组指导意见确定本次数据采集的具体指标。下发各责任部门,各部门依据指标进行最终的数据采集修正、填报工作。

2、工作进度时间安排:

本次填报分三阶段:基础数据采集,全面采集,数据分析报告。

基础数据采集阶段要求督查小组、教评中心、教务处、人事处、党政办集中学习、深入研究,做到对数据采集工作看得全、把得准、吃得透,结合学校现状和高基表做好8个基础数据表相关表格数据编号规则的规划、填报工作(该项工作不能逆向、一旦逆向,相关表格都要重做!)。教评中心依据基础数据做好系统账号和权限规划、管理。

全面采集填报阶段相关责任部门填写好《湖南工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责任表》,经部门、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字后,通过校内二级填报账号填报相关业务数据,并将数据提交校级管理员审核。对于部分明细数据量较大的数据表,如果责任部门没有相关数据,需要各学院(部)上报,则建议由责任部门在采集系统中下载相应的EXCEL模板表格,分表给校内各学院(部)在EXCEL中填报,由责任部门负责汇总后通过系统“批量导入”功能导入。不建议由校内各学院(部)直接使用采集系统填报数据。教评中心和采集领导小组审核,最后教评中心集中指导,统一上传。

数据分析报告是在采集工作完成后,由教评中心依据合格评估指标,完成我校教学基本数据状态的比较分析,旨在找出差距,明确下一步工作重心和目标。

第一阶段:基础数据采集824-28日。

182426日,开展基础数据填报工作。

党政办、人事处、教务处、教评中心依据方案完成各部门负责的基础数据表的填报。出台各自部门负责的相关表格数据编号规则文件。并提交督查小组审核。

召开数据采集督查小组、党政办、教务处、人事处正副处长、专干(含教务处教务系统管理员)和教评中心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深入研究,全面正确把握数据采集工作,同时要切实结合学校实际、特别是教学运行现状。做好8个基础数据表相关表格数据编号规则的规划方案。

282728日,审核基础数据填报、做好系统账号、业务规划工作。

督查小组审核8个基础数据表,报领导小组审批。教评中心依据基础数据表做好系统账号、业务权限规划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采集填报831日—913日。

1831,湖南工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采集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数据采集工作

2、任务分解。根据各部门的具体分工,将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到学校党政办、发展规划与校企合作处、组织部、教务处、人事处、科技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财务处、资产处、基建处、后勤处、国际交流处、团委、网络中心、图书馆、教评中心,各责任部门根据《湖南工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指标责任分解表》(附件2),严格按照《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填报表格及内涵说明》(附件1)的要求、格式规范进行数据采集。

3831数据采集信息员培训各部门信息员参加数据采集上机培训,教评中心负责培训各责任部门的信息员等数据录入人员正确使用网上数据填报系统,对数据表内涵及采集工作进行学习研讨。

49113日,责任部门进行全面数据采集工作。

(1)918日,各责任部门按任务分解表安排部署数据采集工作,数据采集完成后,先由负责人对所有报送的数据严格审核并签字,将填写好的《湖南工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责任表》(附件4)以及数据对应的相关佐证材料清单(主要是明细表类材料)一并交教评中心。报送截止日期98下午530分。

对于部分明细数据量较大的数据表,如果责任部门没有相关数据,需要各学院(部)上报,则建议由责任部门在采集系统中下载相应的EXCEL模板表格(附件5,分表给校内各学院(部)在EXCEL中填报,由责任部门负责汇总,经部门负责人、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整改后,再通过系统“批量导入”功能导入。原则上校内各学院(部)不得直接使用采集系统填报数据。

(2)各项数据须有明确的出处和对应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按归档要求整理。

399日至13日,教评中心、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经教评中心集中指导;

5914-9月16,数据汇总、审核。评估办组织数据采集领导小组对接收的数据、纸质材料进行验收、对比、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文本材料的规范性等。对未通过审核的数据和不合规范的填报内容,由教评中心通知相关责任部门进行修改。

6917-20日,数据挖掘分析。由教评中心根据学校教学基本数据状态,比对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组织教务处、计信学院和网络中心专业人员,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对采集数据进行分析、挖掘。

7921-22日,数据的补充、修正。各部门依据确定的具体指标进行最终的数据补充、修正。并将最终数据的电子档和纸质文档经信息员、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字后上交教评中心。

892326日,数据终审、确认、上传。教评中心将最终数据材料汇总,整理成册,上交数据采集领导小组进行终审定稿。教评中心集中指导各部门的数据上传教育部。

第三阶段:926-930日,完成湖南工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数据采集工作结束后,由教评中心根据学校教学基本数据状态,比对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组织相关人员对采集数据进行分析,形成湖南工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湖南工学院      

                                  0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1、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填报表格及内涵说明(2.0.5

 附件2、湖南工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各部门任务分配表

附件3、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文稿基本规范及说明

附件4湖南工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附件5、数据采集支持文件

 

 

关闭

---校内链接--- 党政办 教务处 人事处 发展规划处 各二级学院       ---友情链接--- 教育部 教育部评估中心 湖南省教育厅 高等理工教育网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 邮箱:nic@hnit.edu.cn

湘教QS3-200505-000096 | 湘ICP备 11007652号  湖南工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