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6日上午,罗建华院长主持召开了院务会。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审计处关于学院建筑物类固定资产专项审计情况汇报。会议同意成立学院建筑物类固定资产核算领导小组,由罗建华同志担任组长,陈世平、曹执令、刘龙昌、胡穗同志任副组长,审计处、财务处、资产处、基建处、档案馆副处级以上干部为成员,在今年7月中旬至9月初对新校区基建工程项目进行清理,建立台账,并结合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会议研究了人事工作。
1.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湖南工学院人才引进待遇实施方案》(另行文)。
2.会议审议通过了学院2016年教师招聘计划。
3.会议同意阳霞、李程2名同志的辞职申请,同意陈慧同志的调离申请。
4.会议听取了关于教职工出国进修未办理相关手续情况的汇报,并同意人事处提出的相关处理建议。
三、会议研究了招投标工作。
1.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工学院学生公寓设施改造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2.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工学院(风雨操场、实习工厂)绿化及亮化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四、会议研究了学生工作。
1.为落实省教育厅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文件要求,会议同意在校园内建设1个“勤工助学岗亭”,其经营范围暂定为快递寄送、报刊杂志、文具与日用品销售,正式经营前须办理好相关手续。
2.会议听取了学生处关于新生军训有关情况的汇报。根据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和省军区司令部、省教育厅有关政策,高校新生军训实行自主承训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会议同意自2016级开始对新生军训实行自训,并同意学生处提出的有关自主承训学生教官选拔、集训以及人员和经费保障有关建议。
五、会议研究了后勤管理工作。
1.会议听取了后勤处关于衡阳市乔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乔丰物业”)申请将顺枫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权提前移交学院的情况汇报。会议明确由正院级督导胡波年牵头,后勤处、资产处、学生处、财务处、保卫处、审计处、监察处等部门参与,同乔丰物业洽谈顺枫学生公寓相关事宜。
2.会议讨论了学院与衡阳市百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百花物业”)合同到期有关事项的处理问题,会议要求:(1)由正院级督导胡波年牵头,后勤处、资产处、保卫处、学生处、财务处、监察处等部门参与,做好与百花物业遗留问题的处理及退场工作;(2)由后勤处牵头与百花物业进行洽谈,妥善做好合同期满至新物业接管过渡期间学校的物业管理工作,原则同意按原合同延续至新的物业公司进场;(3)抓紧做好招标工作,确保新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时进场。
六、会议听取了党政办关于学生宿舍安装空调的调研情况报告。会议同意采取“建设-运营-回收”的方式进行招商,并要求必须与空调生产厂家或空调生产厂家授权的合作单位签订合同。会议要求资产处尽快发布招商公告,力争在今年9月份开学前安装到位。
七、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学院“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要求提请党委会审议。
八、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湖南工学院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南工学院本科生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实施办法》(另行文)。
出席:罗建华、张平、刘俊学、陈世平、曹执令、刘龙昌、崔晓利、胡穗、胡波年、罗蔚、黄红卫
列席:袁勤、刘文华(审计)、刘仁能、何建雄、曾立平、朱锋华、周少华、宋楚华、彭立新、谭德凡、杨国辉、张兴、杨朗、黎昂、李泽军、蒋志刚、罗琨
记录:唐去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