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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机关作风督查的实施方案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4-11-13 打印本页

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根据《湖南工学院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若干规定》制定本督查办法。

一、检查目的
  切实解决机关工作人员作风不实、纪律不严、精神不振、为政不勤的“浮、散、庸、懒”等突出问题;督促建立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机关作风明显改进和效能的明显提高,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检查对象
  校机关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三、检查内容
1.
制度执行情况
  通过实地检查、走访、询问办事群众对各单位窗口服务情况,看是否存在问题,特别是对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等行政效能制度的执行情况逐项督促检查,看有无落实、执行不到位的现象。
2
、上班到岗情况
  检查上班时间单位工作人员的到岗率,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在岗情况,是否有擅离职守、脱岗、虚岗等现象。

3、工作纪律情况

工作时间是否有串岗、离岗、玩扑克、下象棋、打麻将、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工作日中午饮酒等违反有关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

4、考勤执行情况

是否设立考勤簿,工作人员上班是否按时签到,因公外出是否有登记,有事请假是否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有无请销假凭证,是否有专人负责考勤。

5、履行职责情况

是否存在作风漂浮、办事不公、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行为,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有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

6、领导作风情况

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督查组织

成立机关党委作风建设督查组,成员为机关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纪检监察处负责人。每次督查前临时抽取督查人员。

五、督查时间和方法

1、每学期至少督查3次,对中心工作或重点工作可不限时、不限次数督查。

2、督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暗访督查、电话督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

3、督查出来的问题至少每学期通报一次,对重点工作或突出问题可一督查一通报。

4、督查通报在校园网上公告。

六、检查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总责,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确保实效。
  2、加强监督指导。机关党委督查组将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了解情况,督促解决问题;有针对性地督查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大事项的作风建设落实情况。
  3、严格责任追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到岗率低、违纪违规问题严重、工作人员不履行请销假手续、擅离职守、内部管理混乱的单位,要在全机关通报。

湖南工学院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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