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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环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4-05-15 打印本页

 

各支部:

现转发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环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链接xw.jsp?newsid=22052。按照学校活动办要求,机关以部门为单位于519日前完成处领导班子及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撰写,由支部统一收齐材料,纸质材料交机关党办,电子稿发邮箱1350787112@qq.com

机关党委

201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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