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夯实好党的建设组织基础,做好2016年机关党委党员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党员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要坚持“五个不发展”,即没有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不发展,没有经过一年预备期考察的不发展,没有进行政审或者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入党材料不齐,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查清或党内意见不一致的暂不发展。
三、规范执行党员发展程序,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各支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严格的制度和规范的程序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在发展、转正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规范操作、严格把关。
四、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认真细致审查发展材料。各支部书记要严格审查党员发展材料,党支部应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等材料归档。党员发展对象预审材料上半年在5月30日前、下半年在10月30日前报送机关党委;年度内有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要及时填写和报送相关材料。
机关党委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