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湖工纪发[2015]8号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务必在近期内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开展讨论,以此为动力,进一步促进“迎评”工作及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准则》和《条例》请下载湖工纪发[2015]8号附件(链接http://xn.hnit.edu.cn/xw.jsp?newsid=33573,支部学习、讨论结束后(在12月10日前)将本支部的学习情况报送机关党委。
机关党委
二0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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