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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机关“党员示范岗”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5-10-15 打印本页

各党支部:

根据湖工组干〔201512号《关于开展创建教工党员示范岗”“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学生党员服务队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在机关处(科)创建党员示范岗,各支部要严格按照湖工组干〔201512号(见校园网首页通知公告)的创建要求,推荐1个处(科)参评党员示范岗。推荐参评的处(科)要认真提炼创建目标,确定好创建内容,填写好申报表,于1020日前交机关党委。经机关党委评审后再推荐7个处(科)参评学校教工党员示范岗,机关党委将于125日前对申报参评的团队进行初步验收。

机关党委

0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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