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支部向机关党委请示(完成时间:3月29日)
书面请示内容
1、换届的理由及时间;
2、下届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名额;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设党支部书记1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可以兼任;
3、选举办法和差额的比例;
4、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含几个部门联合组成的党支部的支委成员)根据候选人的条件和名额,确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含20的差额)。
二、机关党委审批(完成时间:4月2日)
1、审查换届理由是否充分,时间安排是否恰当;委员名额是否合理,选举办法是否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
2、对委员候选人进行了解考察;
3、批复,同意召开党员大会换届选举。
三、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完成时间:4月5日)
1、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含几个部门联合组成的党支部的支委成员)召开支委会,总结本届党支部的工作,拟定选举办法(草案);
2、研究决定换届的日期、议程等有关事项;
3、推荐监票人。
四、主持人主持党员大会选举(完成时间:4月8日)
1、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含几个部门联合组成的党支部的支委成员)召开支委会,确定党员大会会议主持人,党支部书记作工作报告,报告党费收缴情况;
2、宣读机关党委同意进行换届选举的批复;
3、通过选举办法;
4、通过监票人、计票人;
5、按选举程序进行选举;
6、宣布选举结果。
五、召集人召开第一次支委会(完成时间:4月8日)
1、新一届支委会推荐出召集人;
2、无记名投票选举党支部书记;
3、讨论各委员的具体分工。
六、党支部向机关党委报告选举情况(完成时间:4月9日)
书面报告内容:
1、换届选举概况;
2、当选的党支部委员和书记名单以及各人得票数。
七、机关党委审批(完成时间:4月10日)
研究同意后,下发换届选举的批复。
八、党支部归档(完成时间:4月10日)
1、有关换届选举的请示、文件资料;
2、机关党委的批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