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经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党员自评、支部评定、机关党委审定, 52位党员评议结果为“优秀”, 1位党员为“基本合格”,其他党员评议结果为“合格”。现将评议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2019年3月21日—27日。各位党员如对评议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机关党委反映。联系电话:0734—3452063。机关党委办公室:教学大楼1211。
附件:2018年度机关党委党员民主评议 “优秀”等次名单。
中共湖南工学院机关委员会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