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工学院机关委员会
关于党支部设置调整及换届选举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执行新党章,充分发扬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不断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大力提高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心聚力的能力,为创一流应用学院、建美丽幸福湖工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安排
(一)党支部设置的调整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中共湖南工学院委员会关于党支部设置及选举的指导意见》(湖工党发〔2018〕34号)等文件精神,基于机关一个党务部门联合一个以上业务部门的考虑,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在原党支部设置的基础上,对党支部设置进行调整。
1、撤销4个党支部
组织部(党校)机关党委统战部党支部、团委党支部、教评中心与档案馆党支部、教务处与创新创业就业学院党支部。
2、新组建4个党支部
组织部、党校、机关党委、档案馆联合党支部;统战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联合党支部;团委、创新创业就业学院联合党支部;教务处党支部。
3、调整后的机关党委17党支部
党政办党支部;组织部、党校、机关党委、档案馆联合党支部;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联合党支部;统战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联合党支部;团委、创新创业就业学院联合党支部;纪委办、巡查办、监察处、审计处联合党支部;教务处党支部;学生工作处(部)、武装部联合党支部;科技产业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学科建设中心联合党支部;人事处党支部;工会、基本建设管理处联合党支部;保卫处(维稳办)党支部;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党支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发展规划与校企合作处联合党支部;财务处党支部;后勤处党支部;工程训练中心党支部。
(二)党支部委员会构成
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设党支部书记1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可以兼任;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只设支部书记1人。党支部委员、支部书记每届任期3年;支部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补选。
(三)党支部委员任职条件
1.党支部委员由热心党务工作、政治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中共正式党员担任。
2.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的核心,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党支部书记由熟悉党建工作,具有一定党务工作经历,模范执行民主集中制,为人正派、团结同志、精力充沛、甘于奉献,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中共正式党员担任。
党支部书记由处室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若处室主要负责人为非党员的,应由副处级党员干部担任。
(四)党支部换届工作程序
1、会前准备
(1)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相关换届工作文件,对党员进行一次增强党性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努力提高党员意识,正确理解换届的意义、程序和相关要求,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确保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
(2)总结党支部工作。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起草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含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起草报告过程中要充分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推荐酝酿候选人。各党支部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含几个部门联合组成的党支部的支委成员)根据候选人的条件和名额,组织党员认真讨论,提出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和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在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后,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反复酝酿,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4)上级党组织批复。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向机关党委呈报关于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书面请示,经机关党委批复后,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2、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含几个部门联合组成的党支部的支委成员)根据机关党委的批复,召开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换届选举工作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3、会后报告
党员大会选举后,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将选举结果报机关党委批复,批复和选举结果由机关党委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4、已经做好了换届工作的党支部,必须把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名单书面上报机关党委。
二、时间安排
1、组织准备阶段(3月29日前)
各党支部组织学习新《党章》等相关文件,让全体党员进一步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目的、意义,正确引导党员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依法行使其党员的民主权利。
各党支部总结本届支委会的工作。
各党支部将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书面请示上报机关党委。
2、选举实施阶段(4月8日前)
换届选举工作需严格按照“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进行。
3、报备审批阶段(4月9日前)
各党支部将选举结果报机关党委审批。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党支部换届工作,是机关党委党组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党支部要充分发动、精心组织,抓紧抓好。
2、规范程序,强调纪律
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党内民主与严格程序紧密联系起来,要强化换届选举纪律要求,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同志推选出来。
3、统筹兼顾,促进发展
要将换届选举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全面完成机关全年工作任务目标。
二○一九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