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建筑材料研究院

Research Institute of New Building Materials
欢迎光临新型建筑材料研究院
 您现在的位置: 本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日常检查 > 正文

转发学校:《关于开展寒假前后安全检查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9-01-17 打印本页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请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针对自身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消防与交通安全

重点对学生公寓、食堂餐厅、教室、运动场、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室、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老师、学生对消防器材使用技能掌握情况;校园周边治安情况、交通状况和经营场所对校园形成的安全隐患。

2.食品、饮用水安全及传染病防控

以食堂饭菜、饮用水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制作用水、用电、用气各个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3.实验室安全

对各级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制和责任体系建立完善情况,安全自查互查制度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生物、机械、特种设备等实验设施、设备与用品等重大危险源规范管理情况,实验室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师生对预案掌握情况等。

4.运行保障安全

重点检查校区各变电房、自来水泵站、消防泵站的设备运行情况,以及各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和要求

1.本次安全检查,采取各部门、各单位自查和保卫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各部门、各单位应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部署安全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各部门、各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应立即整改;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制定出应急预案,以确保人员、设备安全,教学、科研正常进行,同时制定有效的措施,限期整改,并及时上报。

3.保卫处将在放假前后自行安排安全抽查。对抽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向相关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跟踪指导,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单位,将以适当形式在全校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综治办

2019年1月17日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湘教QS3-200505-000096 |湘ICP备 11007652号 | 湖南工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