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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废弃药品试剂收集管理办法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7-08

为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免遭损失,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以加强对实验室废弃药品试剂等的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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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实验用完需废弃的试剂药品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中,不得随意乱放。存放地点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要求,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和防护器材。化学药品仓库区内,严禁烟火学院现已按照规定设置废弃物收容仓库,具体地点:材化楼1110西。

  2. 用完废弃的化学药品入库,应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库存化学药品必须有明显的标签(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无标签的化学药品,一律禁止存放。

  3. 废弃药品试剂入库需履行严格的登记手续,请有废弃试剂药品入库需求的老师填写入库清单,交由废弃物仓库管理员进行登记方可入库。废弃物移交清单见附件。

  4. 为了便于仓库管理,暂定工作日中每周的周五为废弃药品试剂仓库集中收集时间。请各位老师提前做好规划,整理好废弃药品试剂以及填写好入库清单,做好入库准备并提前联系仓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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