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政发〔2020〕3号
关于印发《湖南工学院健康教育
及传染病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湖南工学院健康教育及传染病防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工学院
2020年3月10日
湖南工学院健康教育及传染病防控管理办法
为了深入开展学院的健康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使广大师生员工掌握防控传染病的方法,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宣传教育
1.学校卫生防疫工作要按照依法治教、依法治卫、依法办事等原则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把师生员工健康放在第一位,把传染病、流行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形成党委书记和院长亲自抓,分管院领导具体抓、各二级院(部)、机关处室一齐抓,全院师生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2.切实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让学生了解流行病、传染病的有关知识,增强防患意识。同时利用专题讲座、宣传橱窗、流动宣传板、校园网、广播、主题班会、班级微信群、QQ群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宣传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指导师生员工掌握基本的卫生防控知识和防护技能。
3.学院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团委和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季节的变化和具体情况对师生员工加强流行病、传染病预防知识的专题教育。
4.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帮助学生纠正购零食、吃零食的不良习惯。
5.教育学生要讲究个人卫生,增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
二、传染病防控
1.学校人群集中,人口密度大,最容易暴发传染病和流行病,应高度关注。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尽量避免流行性疾病及传染病的发生。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流行病、传染病消除在萌发之前。
3.学院各二级单位要积集配合市、区疾控中心及校医院搞好传染病和流行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4.对患有传染病的学生,应根据患传染病的种类采取相应的隔离治疗措施,在治愈前不得到校上课。患有各类传染病的教职工,在治愈前不得承担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任务。
5.师生员工要讲究个人卫生,要保持办公室、教室、实验室、寝室等室内场馆通风透气。定期对学院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6.坚持卫生工作报告制度,学院一旦发生流行病、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湖南工学院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湖南工学院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要求,坚持逐级负责、逐级报告制度,如果知情不报或隐瞒事情真相,将按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三、附则
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湖南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