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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工学院学生疫情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工政发〔2020〕5号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2日 点击:[]

湖工政发〔20205

关于印发《湖南工学院学生疫情

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湖南工学院学生疫情防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工学院

                                                           2020310


湖南工学院学生疫情防控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学生防病意识,保障学生身体健康,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当前防疫形势及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测体温制度

1.以班级为单位每天进行2次体温检查,检查时间早上(7:30-9:30),晚上(1930-2130),监测由辅导员负责、班级信息员协助,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务必在每天2200完成数据收集工作。

2.加强学生病假登记管理,辅导员必须问明其病情及去向,如实填写学生情况表,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学生痊愈。

3.询问和观察要点为:(1)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发热、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2)其他传染病相关症状:皮疹(含皮肤、口腔黏膜等)、呕吐、腹泻、黄疸、腮腺肿大等。

4.在日常观察中发现学生出现各种感染症状,应将其立即转至隔离房间等待,由医务所及时进行排查。发现疑似病例立即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家长。

5.辅导员务必做到认真、细致、无遗漏,填写好《湖南工学院学生健康情况登记卡》并每天报告。

6.校医务所应做好体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每天及时收集、统计和报告,确保及时发现疫情并立即报告。

7.使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做好晨检信息登记和上报工作,及时核实、报告和跟进处理预警信息。

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1.疫情期间二级学院指定专人与学工部门和医务所对接相关信息。

2.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必须由家长向辅导员提出请假,因病请假要出具医院证明。

3.辅导员对所有学生健康状态进行跟踪,并及时统计疫情情况上报学工处。

4.辅导员要关注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课的同学,必须问明病因,填写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及时报交医务所。

5、医务所对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进行汇总、分析,若发现聚集性情况,应及时通报学院疫情报告人,向疾控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三、健康管理制度

1.学生返校前和正常开学期间,对宿舍和教学楼做好定期通风消毒工作。

2.教育返校学生离家前做好健康检测,体温异常者,及时就诊。

3.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并做好疫情复课检诊工作,以防疫情扩散。

4.务必劝告患病学生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发热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学习。

5.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注重劳逸结合,合理安排学习,提高学习效率。

6.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通过张贴卫生防护海报,播放宣传视频,以及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定向推送防护知识资料。

7.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8.每周必须对学校内食堂、商店等提供的食品、生活用品等进行检查。

9.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

四、附则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湖南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310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