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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工学院通风与消毒规定》的通知 湖工政发〔2020〕4号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2日 点击:[]

湖工政发〔20204

关于印发《湖南工学院通风

与消毒规定》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湖南工学院通风与消毒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工学院

              2020310

湖南工学院通风与消毒规定

为了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保障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以及师生员工身体健康,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做好学院传染病的日常防控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卫生及通风要求

1.校园公共区域、各教学楼栋、图书馆、实训中心、室内体育场馆等每天早晚两次进行清扫,保持整洁、干净;

2.学生寝室要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学生起床后要对寝室内进行彻底清扫,不留卫生死角,被褥及日用物品要摆放整齐。寝室每天至少要通风三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如果天气允许,要长时间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3.各类办公室、会议室、教室、专业实验室、语音室、计算机房、图书馆自修室等每天至少要通风三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如果天气允许,要长时间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二、消毒要求

1.一般情况下,学生宿舍内每周全覆盖消毒一次,疫情期间每天消毒一次,并按要求做好消毒记录;

2.一般情况下,每周对校园所有公共区域地面及物体表面进行科学消毒一次,疫情期间每天消毒一次,并按要求做好消毒记录;

3.每餐工作完毕,要用清洁剂清洁食堂各种厨具餐具表面,并用清水冲洗干净,每餐后使用高温加热消毒碗柜对所有餐具进行高温消毒。一般情况下,餐厅桌面、地面、厨房地面要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拖,每天至少一次;疫情期间,每餐后都要对餐厅桌面、地面、厨房地面进行消毒处理;

4.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时,应立即对患病学生进行隔离,校医院应立即上报属地疾控中心,在疾控中心指导下确定密切接触人员,并立即对相关环境实施彻底、全面、科学的消毒;

5.在校园内配置足量的洗手设施及洗手液,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含醇类快速手消毒液。提醒师生在饭前便后、集体活动后采用流动水,按照六步洗手法洗手。

三、学校各区域消毒工作职责划分

1.校园公共区域、各教学楼栋公共区域,各类教室、图书馆自修室、会议室、电梯等区域的日常消毒工作均由物业公司承担;

2.各类办公室、专业实验室、专业机房等日常消毒工作由所辖二级单位办公及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

3.学院各食堂内部及食堂周边10米以内的消毒工作由各食堂承包经营方负责;

4.学生寝室内的日常消毒工作由校医院专业医生指导各寝室学生自行完成,学生工作处及各二级学院负责日常督查。

四、消毒物资配备及领用

1.消毒剂及消毒工具由后勤管理处统一按程序采购;

2.后勤管理处安排专人进行消毒物资发放和登记;

3.物业公司可根据需要派专人领取消毒物资;

4.全院各二级单位指派专人领用本单位各类办公室、专业实验室等室内消毒所需用的消毒物资;

5.学生寝室内的消毒物资由各寝室长领用。

五、附则

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湖南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310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