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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2021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政策宣传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0-12-01 打印本页

一、参保范围

湖南工学院在校学生。

二、缴费标准

本年度280/

三、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

大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保,享受待遇时间从202111日至20211231日(新生门诊享受待遇从202091日起)。

四、参保后的日常就医

大学生门诊、住院首选珠晖区人民医院院本部或湖南工学院分院(学院医务室),以便医院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如因特殊情况,需异地住院的,应及时向珠晖区医保中心报备(备案电话:3331934),医务室医保兑付负责人阳主任电话:0734-8145198

五、普通门诊统筹政策

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一个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600元,报销比例为70%,超出最高限额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学生个人负担。(门诊报账仅限在珠晖区人民医院院本部或湖南工学院分院(学院医务室)产生的费用

六、住院费用核算、起付标准、补偿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0%

二级医院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75%

三级医院起付线1200元,报销比例60%

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及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下列情形引起的伤病就医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列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打架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2、有责任方意外事故发生的治疗费用。

3、医疗事故以及因工伤、职业病、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4、整形、美容。

5、在非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的。

6、出国、赴港、澳、台地区就医住院的。

7、其他违法行为导致病、伤、残的。

8、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当地已享受其他医保(如新农合等)政策支付过的。

注:如有新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

                湖南工学院医务室

                         2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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