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保障寒暑假、五一、国庆等法定长假期间留校师生的基本用餐需求,确保食堂运行安全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假期包括寒暑假、五一长假、国庆长假。
二、基本原则
1.统一管理、合理安排。各食堂须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合理安排假期值班与停餐时间。
2.服务不断、质量不降。值班期间食堂必须保证饭菜供应、食品安全与服务质量。
3.安全第一、责任到人。值班食堂须落实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设备安全责任制。
三、假期服务要求
1.校内所有食堂档口须严格遵守学校官网公布的放假通知时间安排。
2值班食堂在餐厅显著位置和校园网公示假期菜单、营业时间、联系电话及负责人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透明,接受师生监督。
3.五一、国庆假期期间,原则上保持食堂正常营业,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的,须提前报批并公示。
4.寒暑假放假起始日后三个自然日和开学前三个自然日内,所有食堂档口必须正常营业,不得停餐。寒暑假其他时间,由后勤基建处根据假期留校学生人数及分布情况,统一确定假期值班食堂和值班人数。
5.寒假期间,值班食堂须免费提供留校学生年夜饭。值班食堂须提前制定年夜饭菜单与布置方案,年夜饭按“一桌八人、每桌十菜”标准配置菜品,要求荤素搭配、色香味俱全,突出节日特色,确保质量与安全,经后勤基建处审核后执行,年夜饭由学校校领导陪餐。
四、附则
1. 本制度由后勤基建处负责解释。
2. 各假期前由后勤基建处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和值班安排表。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