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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缴学生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2-11-22 打印本页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发文湘医保发[2022]41号文件《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2023年我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通知如下:

一、统一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下午17时

二、统一个人缴费标准:350元/人

三、统一参保缴费方式:根据文件要求,在校大中专学生(含新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整体参保,由学校代收代缴居民医保费,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新入学的大中专学生统一在学校所在地参保,不得在原户籍地重复参保。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1.根据文件要求,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含新生)以学校为单位所在地(珠晖区)整体参保,由学校代收代缴居民医保费,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学生购买医保信息全部录入全国联网的医保系统中。

    2.因我校在校学生医保信息已录入学校所在的珠晖区,所以学生已无法在属地参保,如在属地缴款参保地也是珠晖区,学生要提醒家长不要在户籍地缴款,全部由学校代收代缴,以免重复缴费。

    3.缴费方式。学生通过湖南非税自助缴费平台缴纳医保费。


学生处

后勤处

财务处


后勤基建处

2022年11月22日

一审:周俊宏;二审:肖琳;三审:施毅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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